香港的過去和現在怎麽樣
香港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HKSAR),香港自秦朝起明確成為當時的中原領土,直至19世紀中葉清朝對外戰敗,領域分批被割讓及租借予英國成為殖民地,香港從而開通港口發展。1980年代,中、英兩國落實香港前途問題,於1984年簽訂《中英聯合聲明》,決定199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和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中方承諾在香港實行壹國兩制,香港將保持資本主義制度和原有的生活方式,並享受外交及國防以外所有事務的高度自治權,也就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香港經濟和社會迅速發展,不僅成為「亞洲四小龍」之壹,也是全球最富裕、經濟最發達和生活水準最高的地區之壹。香港是亞洲重要的金融、服務和航運中心,以廉潔的政府、良好的治安、自由的經濟體系以及完善的法治聞名於世。歷史的變遷,讓香港從壹個當年只有五千人的小漁村,演變成今天有「東方之珠」美譽的國際大都會。 歷史歲月***回眸 [編輯本段]歷史沿革 香港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時代。秦始皇統壹中國後,先後在南方建立了南海、桂林、象郡三個郡,香港隸屬南海郡番禺縣,由此開始,香港便置於中央政權的管轄之下。漢朝香港隸屬南海郡博羅縣。東晉鹹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隸屬東莞郡寶安縣。隋朝時香港隸屬廣州府南海郡寶安縣。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寶安縣為東莞縣,香港仍然隸屬東莞縣。宋元時期,內地人口大量南遷香港,促使香港的經濟、文化得到很大發展。明朝萬歷元年(1573年),香港隸屬新安縣。 香港是壹個優良的深水港,曾被喻為世界三大天然海港之壹,英國人早年看中了香港的維多利亞港有成為東亞地區優良港口的潛力,不惜以鴉片戰爭來從滿清政府手上奪得此地以便發展其遠東的海上貿易事業,從而展開了香港成為英國殖民地的歷史。1842年至1997年6月30日,香港是英國的殖民地。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中國。三個不平等條約 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1840年英國發動鴉片戰爭,強迫清政府於1842年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1856年英法聯軍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迫使清政府於1860年簽訂《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南端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區。中日甲午戰爭之後,英國又逼迫清政府於1898年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強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龍半島北部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30多個大小島嶼(後統稱“新界”),租期99年。 重大歷史事件年表 1841年1月26日:第壹次鴉片戰爭後,英國強占香港島,事後清政府曾試圖用武力予以收復,道光皇帝為此發下多道諭旨,但清朝始終不能捍衛領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與英國簽訂不平等的《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給英國。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簽訂不平等的《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地區給英國。 1898年6月9日: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北地區及附近262個島嶼,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結束)。 1942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軍進犯香港,駐港英軍無力抵抗,當時的香港總督楊慕琦無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領,開始了三年零八個月的「日治時期」。 1945年9月15日: 日本戰敗後在香港簽署降書,撤出香港。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落實香港1997年之後實行「壹國兩制」。 1997年7月1日:香港成為中華人民***和國的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 香港保留原有的經濟、法律和社會制度,50年不變,實行「壹國兩制」,除防務和外交歸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
麻煩采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