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型組合鋼模板自重標準值
定型組合鋼模板自重標準值通常為1.10kNm3,樓板模板及其支架(樓層高度4m以下);平板的模板及小楞中,木模板的自重標準值為0.3kN/m?,定型組合鋼模板的自重標準值為0.5kN/m?。
鋼筋自重樓板1.1KN應根據工程設計圖確定,對壹般梁板結構每立方米鋼筋混凝土的鋼筋自重標準梁1.5KN。
擴展資料:
板、支架和拱架應結構簡單、制造與裝拆方便,應 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並應根據工程結構形式、設計跨徑、荷載、地基類別、施工方法、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條件及有關的設計、施工規範進行施工設計。
鋼模板和鋼支架的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鋼結構設計規範》GB50017-2003的規定,采用冷彎薄壁型鋼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冷彎薄壁型鋼結構技術規範》GB50018-2002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