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主(托運人)、貨運代理、承運人、收貨人之間的關系是什麽?
貨主賣東西給收貨人,收貨人作為委托人委托貨運代理進行貨物運送,貨運代理把委托者委托的貨物,通過指定的運輸途徑,從壹地運往另壹地,貨運代理是為運輸公司(海、陸、空)代理收運貨物、攬貨,從而在完成貨主與客商之間的貿易中起到重要的連接作用的公司。
而其中貨物的直接運輸人就是承運人,貨主最後是直接把貨物交給承運人,就完成其中的交貨任務。簡單的說,貨主是賣方;收貨人是買方;貨運代理人是幫助買賣雙方進行租船、通關、提貨的;承運人是幫助在中間運輸的公司。
擴展資料:
托運人的註意事項:
1、托運人必須如實填寫貨物名稱、件數、貨物價值、重量及收貨人的詳細地址和電話,並出具托運貨物的合法手續。
2、所托運貨物外包裝必須完好無損(在包裝完好的情況下,對貨物內在數量、質量等的損減均不負責),易燃、易爆物品必須聲明。國家法律法規禁運的物品概不受理。
3、托運人托運的貨物應上全額保險,如有貨物損壞丟失,按照有關保險公司規定的損壞的程度確定賠償金額,但最高賠償額不能超過保險金額。沒按規定上全額保險的,貨物丟失按最高每件運費的5倍賠償損失。
4、貨到指定地點後,由收貨人當場清點驗收,如收貨人當場對本批貨物沒有提出異議.可視為貨物安全到達。
5、托運人和收貨人如有查詢、索賠或其他事宜,應在本單開出之日起1個月內提出,過期概不受理。
6、接到取貨通知後,必須在3天之內取貨。過期後每天按運費2%加收保管費,2個月以後仍不取貨,按無主處理。
百度百科-托運人
百度百科-貨運代理
百度百科-收貨人
百度百科-承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