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寓加裝消防噴淋的法律依據?
1、根據《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第7.6.1、7.6.2條,隔層後的底層應加裝噴淋系統。
2、如不安裝,責任自負,妳不裝也沒事,物業沒有強制措施。建議找物業安裝的施工隊伍(防止以後糾紛),安裝邊墻型噴頭。
3、如果想打關系的話,就看看購房合同或宣傳資料中,有無兩層的概念,如果有,就可以讓開發商安裝。
7.6.1 建築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築及其裙房,除遊泳池、溜冰場、建築面積小於5.00m2的衛生間、不設集中空調且戶門為甲級防火門的住宅的戶內用房和不宜用水撲救的部位外,均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7.6.2 建築高度不超過100m的壹類高層建築及其裙房,除遊泳池、溜冰場、建築面積小於5.00m2的衛生間、普通住宅、設集中空調的住宅的戶內用房和不宜用水撲救的部位外,均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7.6.3 二類高層公***建築的下列部位應設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7.6.3.1 公***活動用房;
7.6.3.2 走道、辦公室和旅館的客房;
7.6.3.3 自動扶梯底部;
7.6.3.4 可燃物品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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