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民辦非企業單位?
什麽是民辦非企業單位?
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壹、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種類
按照實體類型劃分可以分為法人型民辦非企業單位、合夥型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型民辦非企業單位。這是法規規定的分類,這三類的區別在於民事關系的地位和法律責任。
1、法人型民辦非企業單位由兩人或兩人以上舉辦,或者由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舉辦,或者由上述組織與個人***同舉辦,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責任。
2、合夥型民辦非企業單位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合夥舉辦,不具有法人資格,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合夥人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個體型民辦非企業單位由個人出資並且擔任民辦非企業單位負責人,也同樣不具有法人資格,其債務以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
二、民辦非企業單位較為集中和活躍的主要領域
(壹)教育事業,如民辦幼兒園,民辦小學、中學、學校、學院、大學,民辦專修(進修)學院或學校,民辦培訓(補習)學校或中心等;
(二)衛生事業,如民辦門診部(所)、醫院、民辦康復、保健、衛生、療養院(所)等;
(三)文化事業,如民辦藝術表演團體、文化館(活動中心)、圖書館(室)、博物館(院)、美術館、畫院、名人紀念館、收藏館、藝術研究院(所)等;
(四)科技事業,如民辦科學研究院(所、中心),民辦科技傳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務中心、技術評估所(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