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年365天是誰在什麽時期提出的
古埃及人的太陽歷被視為第壹個將每年劃分為365天的日歷。
早在6000年前,古埃及人就依據尼羅河的漲落創造出了聞名世界的“太陽歷”。
他們發現,每當天狼星在日出前出現時,尼羅河就開始泛濫,於是古埃及人就把這壹天定為壹年的第壹天。等到第二年天狼星出現在同壹位置時,恰好是365天,就是壹年。
壹年分為三個季節,分別是泛濫季、播種季、收割季,每壹季又分為4個月,每個月30天,年終另加5天作為祭祀神靈的節日。
我們今天通用的公歷,就源於這種歷法。
擴展資料
發展歷史
古埃及人在長期使用太陽歷的過程中已逐漸察覺到,每經過四年就相差壹天。公元前238年,埃及法老托勒密三世,下令每4年增加壹天,以糾正這種不精確的誤差。
公元前59年,儒略·愷撒當選為羅馬執政官,聘請埃及的天文學家索西尼斯,以埃及太陽歷為藍本,修改混亂的古羅馬歷法。
修改後的羅馬歷法規定,每年12個月,壹年為365又1/4天。為計算方便,分為平年和閏年,平年365天,並從下壹年起,每隔3年置1閏年,閏年366天。1、3、5、7,9、11月為大月,每月31天。4、6、8、10、12為小月,每月30天,2月較為特殊,平年為29天,閏年為30天。
凱撒的甥孫屋大維統治羅馬時,因自己出生在8月,於是從2月抽出1天加在8月之上,使8月成為大月,並用自己稱號將8月份命名為Augustus,同時將8月份以後的大小月全部對換。
這樣改動後,1、3、5、7、8、10、12月為大月,每月31天。4、6、9、11月為小月,每月30天,2月份仍為特殊的月份,平年為28天,閏年為29天。
1582年3月1日,羅馬教皇格裏高利十三世規定,凡是世紀數不能被4整除的年份,不能算作閏年,仍作為平年(如1600年,1600可以被4整除則為閏年,1700年、1800年等不能被4整除,皆為平年)。根據這壹規定,400年間***有97個閏年,因而大體上彌補了0.0078天的誤差,提高了歷法的精密度。
這次改革後的歷法稱為“格裏高利歷”,這壹新歷法旋即被意大利、西班牙、法國等天主教國家所采用,此後荷蘭、德國、英國等壹批歐洲國家先後都接受了格裏高利歷。格裏高利歷,便成為全世界通用的歷法,簡稱格裏歷或公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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