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發放現金算偷稅嗎
1、工資發放現金的,壹般不屬於偷稅漏稅。但如果用人單位超過納稅起征點依舊沒有代繳個稅的行為,就屬於偷稅漏稅。勞動者有相關證據證明是可以向稅務進行舉報的;
2、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壹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3、工資發現金不是偷稅,工資發現金符合法律規定,與偷稅漏稅沒有必然聯系;根據稅法規定,如果現金來源合法且累計不超過納稅標準,則不存在偷稅問題。但是,如果從賬外來的現金直接發放且未進入個稅統計範圍,則屬於偷稅行為;
4、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總分包工程業務也是非常常見的。總分包工程的財稅處理和工資發放憑證的制作是需要註意的問題。在稅務處理中,總承包方對分包不負有法定扣繳義務,由分包方自行繳納。對於工資發放憑證的制作方法,外資企業和三資企業采用專門的薪資機來完成薪資單的制作。而其他企業則可以采用Excel表格或者專門的薪資軟件進行制作;
5、在具體實踐中,企業需要依據實際情況和自身經營特點,合理選擇工資發放方式和相應的工資發放憑證制作方法。只有在符合稅法規定的情況下,才能更好地避免企業經營中的稅務問題。
什麽是基本工資?
1、指企業在全面測評職工潛在形態勞動的基礎上,結合職工所在崗位或所任職務,在勞動前為職工預先確定報酬標準,供勞動後實際支付工資時做依據的包括工資等級、工資標準、定級升級、工資調整、支付形式等壹系列制度規定的綜合;
2、總結實踐的經驗,基本工資制度壹般有:崗位技能工資制、基數等級工資制、崗位工資制、崗位等級工資制、職務等級工資制、多元結構工資制和薪點工資制等幾種;
3、因工種、崗位制宜,選擇適合其勞動特點的基本工資制度,是企業貫徹按勞分配原則和具體組織工資分配的起點和基礎。基本工資制度中規定的工資標準,只是對職工提供的定額勞動所支付的報酬;
4、在實際支付工資時,必須在考核職工實際提供的勞動量後,運用不同的支付形式予以浮動地兌現。當職工在定額勞動之上提供了超額勞動時,除工資之外,還應另外支付超額勞動的報酬即獎金;當其完不成定額勞動時,則要扣減相應部分的工資。
綜上所述,工資發現金不是偷稅,工資發現金符合法律規定,與偷稅漏稅沒有必然聯系。但如果用人單位超過納稅起征點依舊沒有代繳個稅的行為,就屬於偷稅漏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壹條
逃稅罪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壹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