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務員考試公安考試科目是什麽
公安專業科目,具體考試內容以實際情況為準。
(壹)公***科目筆試。報考各類職位均須進行公***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120分鐘,滿分100分)和申論(150分鐘,滿分100分)兩科。其中,申論考試對縣級及以上綜合管理類職位、鄉鎮(街道辦事處)綜合管理類職位、行政執法類職位分別命制試題。試卷分三類:
1.縣級及以上綜合管理類職位使用A類卷;
2.鄉鎮(街道辦事處)綜合管理類職位使用B類卷;
3.行政執法類職位使用C類卷。
考生可參考《河北省本年度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四級聯考公***科目考試大綱》。
(二)公安專業科目筆試。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須進行公安專業科目筆試(120分鐘,滿分100分)。考生可參考《本年度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三)筆試總成績滿分為200分,合成方法為:
筆試總成績(不含公安職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
筆試總成績(公安職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80%+申論成績×60%+公安專業科目成績×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