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審訊蹺二郎腿
我覺得對於郭美美這種人來說,已經沒有任何自尊或者尊嚴可言了,因為對於她來說,她已經反復入獄很多次了,就算有再多的尊嚴再多的臉面也被她完全丟盡了。
通過新聞我們可以得知,郭美美這次入獄是因為販賣假冒偽劣的減肥藥,從而導致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了損傷而因此入獄。在此之前,她第壹次入獄是由於涉黃和販毒。在電視上看新聞的時候,看到她面對審訊時那種不屑的態度,真的非常的令人生氣。因為本身對於壹個犯罪的人來說,就應該乖乖的接受警察的詢問以及法律的制裁,而不是在審訊的時候露出那種不耐煩,甚至是對於警察的詢問不屑壹顧的情緒。對於任何壹個人來說,只要坐牢壹次,都是對自己人生的汙點,更何況是對於郭美美這樣壹個女性來說入獄兩次。如果說換成壹個自尊心比較強的人來說,恐怕是早就已經改邪歸正,不會再誤入歧途了,也不會因為錢財從而傷害他人的利益了。
我覺得郭美美就是典型的知錯不改,反而還覺得自己非常有道理的那種人。在面對這種人的時候,國家應該對其進行嚴厲的處罰,讓她明白法律並不會手下留情的。因為她兩次入獄,從而導致的社會影響以及他人的生命健康影響是完全無法挽回的,所以在對郭美美進行審判和處罰的時候,警察們都應該對其進行更加嚴厲的處罰,也不要給她任何的機會,讓她重新出獄之後再次犯罪。
對於這樣壹個人,我是覺得沒有任何評價的意義的,但是如果周圍有這樣的人的話,我會為她感到非常的羞愧。國家提供給我們壹個非常安全的生存環境,我們就應該好好的愛護她,而不是和她人壹起危害公***秩序。這樣子對於我們國家的發展,還有社會上的其他人的影響,都是無法挽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