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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通報保安拽女乘客不構成違法說了啥?

8月30日“地鐵保安拖拽女乘客”發生後,西安市高度重視,迅速成立由市紀委、市公安局組成的調查組,現將有關調查和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8月30日16時55分,郭某(女)乘地鐵三號線行至青龍寺站時,因其接打電話聲音較大,對面乘客陳某提醒其註意言行,隨即兩人發生口角,並引發輕微肢體沖突。期間,地鐵公司保安員陳某某到場制止雙方沖突,並要求兩人下車進行處理,郭某拒絕下車。

因郭某持續大聲吵鬧,影響了地鐵公***秩序,在車輛到達大雁塔站後,保安員陳某某強行拉拽郭某下車,造成郭某部分身體暴露。隨後,郭某再次返回車廂,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與他人發生爭執,於18時05分從丈八北路站自行離開。

經查,郭某在地鐵車廂內大聲吵鬧,並與乘客陳某有輕微肢體沖突,擾亂地鐵公***秩序;保安員陳某某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不冷靜,方法簡單粗暴,存在拖拽行為,造成惡劣影響。

根據目前調查掌握證據,乘客郭某、陳某擾亂地鐵公***秩序的行為,情節輕微,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九條第(壹)項之規定,對郭某、陳某不予治安處罰,由公安機關給予批評教育;保安員陳某某工作方法簡單粗暴,但尚不構成違法犯罪,責令其所屬保安公司對其予以停職並依規調查處理。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公安機關對保安公司崗位責任制度、保安員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等問題責令限期整改,市地鐵運營分公司依據合同約定做進壹步處理。

事件還原:

2021年8月30日下午17:38左右,壹女性乘客在3號線列車上與其他乘客發生口角。

期間,該乘客不斷辱罵身邊乘客,並與部分乘客產生肢體沖突,嚴重影響了車廂內乘車秩序。列車安全員發現後立即進行勸阻,在多次勸離未果後,為確保車廂內乘車秩序,17:45列車到達大雁塔站後,安保人員與其他熱心乘客壹起將該女乘客帶離車廂。

期間因該乘客反應激烈,拒不下車,為確保地鐵行車安全,車站工作人員及時報警協助處置。隨後該乘客在安保人員的陪同下,抵達目的地後自行離開,未對後續車廂內乘車秩序造成較大影響。

以上內容參考 青瞳視角-西安:關於對“地鐵保安拖拽女乘客”調查處理的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