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泰國殺妻騙保由無期改判死刑,最終他為何承認殺妻?
男子在泰國殺妻,首先是被泰國警官控制住了該男子,因為證據確鑿,被告人認罪,被告人為自己辯駁的點都無法成立。
壹、被告的激情殺人說
被告聲稱自己是激情殺人,因為受害人無數次抱怨,導致被告情緒失控,把把受害人多次按進水裏,最後壹次把受害人按進水裏三分鐘,然後自己走進房間,任由受害人在水中待了二十分鐘後,才把受害人從水裏撈出。但是根據受害人家屬證明,受害人從小就會遊泳,酒店的遊泳池深1.3~1.4米,根本無法淹死受害人。所以被告的說辭不成立,被告壹直在欺騙警方,說辭上認為自己是激情殺人,實際上是故意殺人。
二、被告的保險
針對被告在出事前,大量購買受害者的保險,並且受益人是自己的這件事情,雖然被告認為自己有能力可以承擔大部分保險,但是受害人父母在世對這件事壹無所知,所以這件事目的不明。保險金額超過二十萬元,遠遠超過被害人與被告夫妻雙方收入總和,加上被告無法證明自己的收入可以承受這樣的保險,所以可以判斷被告為了保險賠額而殺妻。
三、與網紅交易三十萬元
被告沒有否認匯款給網紅三十萬元,只是聲稱這是自己的個人宣傳費用,但是法官認為這種解釋沒有事實依據,而且被告與網紅關系曖昧,對妻子不忠,所以殺妻騙保。以上三點的辯駁點被法官壹壹駁回,所以最終該男子獲得死刑。這壹案件在中國也是上了熱搜,丈夫出軌殺妻騙保,其行為相當惡劣,騙妻子去到泰國旅遊,實際上是為了殺妻而進行了準備,計劃實施後沒想到這麽快被人拆穿,辯駁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