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闖紅燈如何處罰
闖紅燈的處罰標準如下:
1、扣6分罰款500;
2、壹年內有3次闖紅燈的,從第三次開始每次罰款1000元;
3、5次以上的,並處暫扣駕照3個月。
壹、闖紅燈違章的處理流程:
1、攜帶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到違章處理大廳辦理;
2、拿著處罰決定書到指定的銀行交罰款;
3、處罰決定書壹旦打印完畢,必須在15日內交罰款,超過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滯納金,但滯納金的總額不能超過罰款的總額;
4、打單交完罰款後,把票據保留好,過幾天在支付寶上查詢。
二、闖紅燈罰款不交的後果如下:
1、長期不交闖紅燈罰款會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2、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處理會吊銷駕駛證。
總之,闖紅燈後壹次記會被6分,處200元罰款,若出現直行道左轉等路口違法,屬於違反禁令標誌的,壹次記3分,處200元罰款,同時被攝像頭記錄下來的闖紅燈行為只進行200元罰款,不計分。若是長期不交闖紅燈罰款會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法律依據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
第十七條 駕駛機動車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百元罰款:
(壹)行經無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或者行經顯示綠色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或者遇行人正在通過時未停車避讓的;
(二)轉彎車不讓直行車或者其他不按規定讓行的;
(三)跨越、騎軋道路中心黃色實線行駛的;
(四)變更車道時,壹次變更到不相鄰車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