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國際漫評 - 侵華日軍的主要裝備的資料?

侵華日軍的主要裝備的資料?

抗戰期間中、日兩軍主要輕武器對比

1、手槍

駁殼槍——中國又稱“盒子炮”“自來得手槍”,其正式名稱是毛瑟M19327.63毫米沖鋒手槍

(MauserMilitaryPistol)。德國毛瑟廠在1895年12月11日取得專利,次年正式生產。由於其槍套是壹個木盒,因此在中國也有稱為匣槍的。當時中國軍隊的精銳部隊中(如87師、88師),連輕機槍射手都往往配發有這種手槍。在中國又稱“快慢機”。該槍機構堅固,動作可靠,火力強大,可以單發,也可以連發。采用了可卸式供彈具,包括10發(短)彈匣和20發(長)彈匣兩種。該槍配有木質槍套,除具有保護和攜行手槍的功能外,必要時可將木槍套駁接在手槍握把上,作為槍托抵肩射擊,有效射程達150米。使用7.63×25毫米毛瑟手槍彈,初速高,槍口動能大,殺傷威力和侵徹力都非壹般軍用手槍可比。

[ 轉自鐵血社區 /

]南部十四年式手槍——由日本人南部在東京炮兵工廠設計出。到了1925年,日本陸軍為了要大量配發手槍到部隊,將簡化設計後的南部式手槍定型為大正十四年式。本槍為日軍在侵華戰中裝備的主要手槍。它使用的是日本獨有8毫米子彈。南部手槍不但樣子怪,威力也小,與中國軍隊廣泛使用的自來得手槍(即駁殼槍)不是同壹個層次的東西。總的來說,南部式手槍不是很成功的手槍。由於這槍的皮套有個圓形的蓋子,所以中國民間俗稱其為“王八盒子”。

2、步槍

中正式步槍——又稱二四式步槍,為抗日戰爭時期中國軍隊主力部隊的制式步槍。該槍仿制自德國毛瑟1924式步槍,口徑7.92毫米,槍全長1110毫米,槍全重4千克,初速810米/秒,表尺射程2000米。該槍性能優良,操作簡單,結實耐用,火力強大,使用7.92×57毫米毛瑟步槍彈。該彈尖頭、平底、鉛心、黃銅或者覆銅鋼被甲,彈頭質量10克,初速870米/秒,膛壓304MPa。該彈的特點是:威力大,殺傷效果好,精度高,彈種齊全,用途廣泛。

三八式步槍——槍長約128厘米,使用6.5毫米有阪步槍彈。由於彈頭形狀、膛線纏度等原因,使得其飛行狀態非常穩定,彈道平直,射入人體之後,不容易發生翻轉、滾動。子彈射入口和射出口的大小基本壹致,都比較小。

3、機槍

捷克造輕機槍——即著名的zb—26輕機槍,原產於捷克,為抗日戰爭時期中國軍隊主要裝備的輕機槍。該槍口徑7.92毫米,全槍長1165毫米,全槍重9.0千克,初速830米/秒,表尺射程1500米,射速為550發/分鐘。該槍全槍重量較輕,槍管可快速更換,射擊精度也相當好。

[ 轉自鐵血社區 /

]歪把子機槍——正式名稱是“十壹年式輕機槍”,由於該槍細長的槍頸向右彎曲,故得名“歪把子”。它是當時侵華日軍主要裝備的輕機槍。該槍口徑6.5毫米,全槍長1100毫米,全槍重10千克,初速756米/秒,表尺射程1600米,理論射速為500發/分鐘。該槍結構怪誕,供彈系統設計復雜,人機工程性相當差。

4、沖鋒槍

花機關——德國的柏克門MP18I式9毫米沖鋒槍。淞滬會戰期間,中日兩軍都裝備了這種槍。早在1932年的“1.28”淞滬抗戰期間,日軍駐上海的海軍陸戰隊中就有它的身影。1937年的“8.13”淞滬會戰中,日軍在上海市區的巷戰中也曾使用過它。

5、重機槍

二四式重機槍——民國時期國造重機槍,於1935年(民國24年)研制,所以叫“二四式”。馬克沁水冷式,以德國的MG08式為基礎,同時吸取了英國Vickers式、德國1909式外銷型、俄制M1910式的部分優點,在細節上作了壹些簡化(比如槍架)。總體性能不遜色於德國原版。該槍主要由當時的金陵兵工廠生產,該廠位於南京城外的雨花臺附近。

九二式重機槍——為侵華日軍主要裝備的重機槍。它是日本神武紀元2592年(1932年)定型出品,因而被定名為“九二式”。它是日本三年式重機槍的改進型,自動方式仍然為導氣式原理,冷卻方式為氣冷式。發射7.7毫米九二式半突緣尖彈,彈頭初速為732米/秒,表尺射程為2700米,由30發供彈板供彈,理論射速為450發/分鐘,槍身長為1225毫米,槍全重為63.5公斤。

[ 轉自鐵血社區 / ]6、手雷、擲彈筒、迫擊炮

英國的米爾斯(Mills)手榴彈——它於1915年由英國炸藥工程師Mills設計而成。它的許多設計思想(比如發火機構和延期機構),被後來數十個國家的上百種手榴彈所采用,影響深遠。米爾斯手榴彈在第壹、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被廣泛使用。當時中國的抗戰主力部隊並不是以米爾斯手榴彈為主要裝備,但在壹些軍官的手中保有少量的該種手榴彈。比如據史料記載,南京保衛戰中,在教導總隊的連級軍官的身上,就見到過該種手榴彈。

八二迫擊炮——當時國民革命軍主力部隊,普遍裝備的是二十年式八二迫擊炮。該炮由中國的金陵兵工廠生產,由法國的Brandt八壹式迫擊炮仿制而來。 該迫擊炮為曲射火炮,彈道彎曲。

擲彈筒——當時侵華日軍裝備的壹種輕型支援火器,相當於壹種微型迫擊炮。口徑50毫米,發射微型榴彈,無支架及瞄準具。可以用來填補迫擊炮與手榴彈之間的支援火力空白。它攜行方便,操作簡單,不占編制。作為壹種單兵面殺傷武器,它曾普遍裝備日軍壹線部隊。

7、毒氣

抗日戰爭初期,日軍使用的毒氣,主要是二苯氰胛,軍用代號為“紅1號”。 這是壹種噴嚏性毒氣,主要刺激黏膜,能引起噴嚏、嘔吐,也可以引起流淚。壹旦中毒,在半分鐘之後便能使戰鬥人員喪失戰鬥力。盡管二苯氰胛是壹種刺激劑而不是致死性毒氣,但濃度過高時也能造成人員嚴重中毒,傷員口鼻出血,最後窒息而死。日軍通常用火炮、迫擊炮和毒氣筒施放此種毒氣,有時也用小型毒氣炸彈施放,使之產生壹種微粒氣溶膠雲,以此來殺傷人員。在抗日戰爭初期,中國軍隊裝備的防毒面具對此種毒氣無法進行有效防護。

[ 轉自鐵血社區 / ][點擊查看灌水過濾後的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