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上的商家扣多少分才封閉店鋪?
淘寶的商家要扣除滿48分才會被封閉店鋪。
淘寶網用戶違規行為記分是為了記錄用戶在淘寶網違規行為的壹種方式:
1.記分周期
違規行為記分按每壹自然年為周期(1月1日至12月31日)。
2.記分標準
①違規記分扣滿12分,淘寶將對帳戶做凍結處理(不限制網站登錄),用戶需要進行淘寶考核。考核通過後,用戶的該凍結將被解除。
②具體考核方法:用戶在學習期後才可以參加淘寶的考核。2.3學習期的規定:學習期按記分周期內的凍結次數乘以3計算,例:首次凍結1x3=3天,第二次凍結2x3=6天。
③如用戶在記分周期內未被扣滿12分,則下壹自然年1月1日零時起記分清零(未凍結)。
每次違規淘寶扣除壹定分值,扣除標準參照“記分標準”執行。
3.記分補充說明
①對於情節特別嚴重的違規行為,淘寶有權對用戶作永久封號處理,不做再學習和開通。
②扣分滿10分,已參加消費者保障服務的用戶將被強制退出。
擴展資料:
淘寶違規行為類別
1.侵犯淘寶商標或其它權益
未經明確的授權,淘寶用戶在其會員名、阿裏旺旺ID、店鋪名、店鋪介紹、商品名、商品介紹及/或其它與淘寶網相關的信息或其載體中,使用:
1.1淘寶(或阿裏巴巴集團或其旗下企業,下同)或其網站(包括其中的頻道、類目、空間等等及其分支)、產品、服務、活動、業務、技術等的名稱、商標、標識、域名、宣傳語、特征性詞語、圖片、圖形、造型、形象、電話、地址等及/或其拼音、諧音、翻譯等;
1.2淘寶的管理人員的照片、形象、姓名、花名及/或其拼音、諧音、翻譯等;
1.3可能使他人誤以為該用戶與淘寶有某種關系(普通會員關系除外)的其它信息,包括與上述1.1和1.2兩項相近似的信息。
2.泄露他人信息
違反淘寶網關於網絡信息的規定,在淘寶網及允許使用淘寶網用戶名及密碼登錄的其它網站上傳遞,發布展現的信息。
3.發布違法、違規信息
使用淘寶提供的信息溝通渠道,發布違法、違規信息的行為。
4.違規發布商品
存在商品違反《商品發布管理規則》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發布禁限商品(包括店鋪名或店鋪公告等淘寶網公開渠道中有禁限售商品信息),放錯類目,信用炒作商品,無圖片或者圖片不符合,重復鋪貨(與淘寶業務相關,經淘寶許可的除外)等。
5.欺詐
以非法獲利為目的,發布欺詐商品,通過拒絕使用支付寶、收款不發貨等不正當的手段,侵犯其它用戶權益的行為。
6.違規註冊
用戶通過軟件或非法渠道大批量惡意註冊淘寶賬號,擾亂淘寶秩序或加大網站系統平臺負荷的行為。
7.炒作信用度
交易雙方以壹方或雙方增加“會員積累信用”為目的,虛構交易事實或實施其它足以影響他人“會員積累信用”的行為。
8.成交不買
買、賣雙方在淘寶上成交後,買家無正當理由拒絕付款購買;或買家有非正常出價行為,已經或可能擾亂網站交易秩序的行為。
9.成交不賣
買、賣雙方在淘寶網上成交後,賣家無正當理由拒絕出售的行為或交易狀態為“賣家已發貨,等待買家確認”,但實際沒有發貨,諸如:“無貨”,“調貨”等均不視為正當理由。
10.惡意評價
評價人以其本人或他人的名義所作的評價,其內容有違公序良俗,或淘寶認為不當;或評價人以損害被評價人利益(或謀求個人利益)為目的,通過誇大或捏造事實,對被評價人進行侮辱、誹謗、脅迫等(限於“差評”和“中評”)。
11.網上描述不符
指買、賣雙方在淘寶網上成交後,買家收到的商品與賣家發布該商品信息時的描述存在不符。
12.賣家拒絕使用支付寶買、賣雙方成交後,當買家要求使用支付寶付款時,而賣家拒絕使用支付寶。
13.收款不發貨
買、賣雙方在淘寶上使用支付寶成交後,交易狀態為“交易成功”,但實際並未履行發貨義務。
14.盜用賬戶
15.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包括所有違反淘寶《禁止及限制交易物品管理規則》內有關條款或《商標法》、《著作權法》、《專利法》等法律法規的行為。
16.賄賂
用戶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包括但不限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淘寶網相關規則的不正當利益)給予淘寶網工作人員財物的行為。
17.其他違反法律、道德或公序良俗的行為
其他違反法律(包括但不限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國家政策)、道德及壹般公***秩序、善良風俗的行為。
參考資料:
淘寶違規行為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