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務員方式(吉林省白城地區)
2007年白城市政府機關
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
根據吉林省人事廳《2007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07年吉林省各級國家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現已開始,現將我市有關招考事宜公告如下:
壹、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89年4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2年4月28日以後出生)。報考監獄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年齡在29周歲以下(1978年4月28日以後出生);報考面向村優秀黨支部書記職位的考生年齡在35周歲左右(1970年4月28日以後出生)。
6、考生與招考單位在職人員有《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即: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予回避,不能報考該招考單位。
7、報考鄉鎮機關的,須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中專)以上學歷;報考縣(市、區及街道辦事處)以上機關的,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含2007年全日制應屆統招畢業生和已經獲得成人高等學校、自學考試及國家學歷文憑考試畢業證書的人員)。
8、符合招考職位規定的具體條件。其中,“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2007年4月28日前在企、事業單位、社團組織、縣鄉機關及農村、城市街道、社區工作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9、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以往我省各級公務員考錄過程中被公務員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招錄計劃
2007年白城市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36人。詳見《2007年白城市政府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及條件壹覽表》。
三、 報名方法及時間
今年報考我市的考生采用現場報名的方法。報名時間為4月27日至4月29日,每天上午8:30時—下午16:00時。
1、考生報名時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原件(2007年應屆畢業生可持學生證)和2張同壹底版2寸免冠彩色照片、2B鉛筆及鋼筆(碳素筆、圓珠筆)到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招考單位或部門根據招考職位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2、報考監獄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須符合司法部錄用人民警察的體檢標準。
3、報考監獄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通過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的時間另行通知。
4、面向鄉鎮優秀村黨支部書記招考的職位,報名的考生應為洮南市鄉鎮優秀村黨支部書記,具備任村黨支部書記壹年以上經歷,年齡在35 周歲左右(1970年4月28日以後出生),本人自願報名,經鄉鎮黨委推薦,由洮南市委組織部、洮南市人事局對其進行資格審查。
四、報名地點
報名地點設在招考部門所在地的人事局或人事局指定的報名地點。報考白城市監獄人民警察的報名地點設在白城市人才交流中心大廳。人才交流中心位於白城火車站北行第壹個十字路口左轉50米處,洮北區賓館斜對面。報名地點聯系電話:0436-3266661(晚上值班電話:0436-3266662)。報考洮南市職位考生的報名地點設在洮南市幹部療養所(原洮南市精神病院)南100米。從火車站乘2路汽車到洮南市第四中學下車南行壹公裏。洮南市人事局聯系電話:0436-6223632。
五、考試科目及級別
考試科目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又分為公***科目和專業科目。
報考省直、市(州)直機關的考試等級為甲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甲)和《申論》(甲)。
報考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的考試等級為乙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乙)和《申論》(乙)。
報考監獄單位的考生須加試《監獄專業知識》。
六、筆試時間
公***科目和報考監獄人民警察考生的專業考試筆試時間為2007年5月19日。
七、筆試地點及準考證發放時間
筆試地點統壹設在白城市市區內。詳見準考證。
準考證發放時間為5月14日—5月18日。
八、筆試考試費用
2007年公務員考試費用按吉林省財政廳和物價局〔2004〕4號文件規定收取。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可實行報名費減免政策。
減免所需證明材料:享受國家低保的城鎮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農村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其他未盡事宜請咨詢白城市人事局幹考中心,咨詢電話為0436-3347423。考生也可以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www.jlgwy.net)查詢。
附: 2007年白城市政府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及條件壹覽表
200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