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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限購政策

最新限購政策

(壹)北京

1、在北京市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情況:

(1)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

(2)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在本市沒擁有住房,且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2、 暫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的情況:

(1)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2)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3)無法提供本市有效暫住證和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二)上海

1、在上海限購1套住房的情況:

(1)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2)連續5年及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2、暫停在上海市向其售房的情況:

(1)在本市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2)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3)無法提供連續5年及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三)廣州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前5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3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限購1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買住房。

(四)深圳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繼續執行限購2套住房的政策;

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

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5年及以上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

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行。購房時間的認定,以在本市房地產主管部門信息系統網簽購房合同的時間為準。

(五)蘇州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第1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蘇州市區(含吳江區)、昆山市、太倉市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暫停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暫停向擁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向不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購房人需提供現有房屋情況相關證明材料並出具書面承諾。違反上述規定的,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蘇州市引進的各類外來人才,憑有關證明文件參照執行本市戶籍居民購房政策。

該意見適用於蘇州市區(含吳江區)、昆山市、太倉市。

(六)廈門

對以下三種類型居民家庭,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銷售建築面積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1、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2、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3、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3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上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交易時間按以下方式認定: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準,存量住房(二手住房)買賣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業務收件時間為準。

(七)杭州

在市區限購範圍內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購範圍為上城區、下城區、江幹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蕭山區、余杭區,不包含富陽區、大江東以及臨安、桐廬、建德、淳安四縣(市)。

2017年3月杭州限購政策再加碼

3月2日,為進壹步貫徹落實國家“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精神,促進杭州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在2016年9月19日實施部分區域限購以及2016年11月10日升級限購措施基礎上,根據市政府決定,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發布《關於進壹步調整住房限購措施的通知》,明確自2017年3月3日起進壹步調整住房限購政策,包括擴大限購實施範圍、升級非本地戶籍居民限購措施和增設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措施。

此次限購政策主要體現在3個方面:

1、擴大限購實施範圍。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陽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納入限購範圍,即在市區範圍內(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江幹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55.750, 0.00, 0.00%)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和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統壹執行限購措施。

2、調整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年限1年升至2年。由原有“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3、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明確暫停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農歷春節過後,杭州房地產市場購買需求旺盛,部分投資需求包括外來購房需求重新升溫,尤其是大江東和富陽等非限購區域,外地投資者購買比例升溫更為明顯,大江東外地人購房比例連續幾個月高達50%。

浙江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賈*華教授認為,近期杭州房地產市場需求十分旺盛,供求關系緊張。加大限購力度和範圍,有助於抑制投資性需求,有助於保護真正剛需,有助於穩定市場預期,有助於杭州房地產市場的健康、持續發展。

(八)南京

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暫停向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對非南京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首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兩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壹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南京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在本市限購壹套住房。

(九)天津

在本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市內六區和武清區範圍內再次購買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十)鄭州

在鄭州市市內五區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東新區、鄭州經濟開發區、鄭州高新區範圍內,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和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12月21日又將180平方米(含)以上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納入限購範圍。

非鄭州戶籍家庭,在本市購買住房時,需提供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含2年)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十壹)成都

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縣範圍內實行住房限購,同壹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購買1套商品住房(法人單位經審查確屬用自有資金購買商品住房且用於職工自住的除外)。

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的戶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穩定就業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1年以上的其他地區戶籍居民,在本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後尚未在住房限購區域內新購買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區域範圍內購買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區域購買商品住房。

2017年3月成都限購政策再升級

3月23日晚7點多,成都市人民政府突然發布《關於完善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不僅要求買房人必須連續繳納24個月社保,而且連二手房都處於此次調控的範疇。

1、擴大住房限購範圍

將二手住房納入限購範圍,購房者在住房限購區域購買二手住房的,應符合成辦發〔2016〕37號、成辦發〔2016〕45號文件規定的購買商品住房條件,且只能新購買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強化區域職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區域內購買住房的,購房者須具有限購區域戶籍,或在限購區域穩定就業且連續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限購政策繼續按成辦發〔2016〕45號文件執行,但其中非本區戶籍居民須連續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24個月以上。

3、加強購房資格審核

非本區域戶籍居民不得通過補繳社會保險在限購區域購買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強化部門協作,加強購房資格審核,確保住房限購措施落到實處。

4、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對於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端人才等,經所在區政府(管委會)認定後,其購房可不受戶籍、社保繳納時限的限制,但所購商品住房自合同備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載入不動產登記簿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轉讓。

5、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加強市場監管,規範市場秩序,嚴厲查處違規收取誠意金、虛高裝修費用變相提價、偽造或虛開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違法違規行為。

(十二)無錫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向同壹買受人出售多套商品住房;暫停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十三)濟南

本市戶籍家庭限購2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家庭在我市限購1套住房(需提供連續24個月以上在市區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該政策適用於濟南市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和濟南高新區。

(十四)合肥

在市區(不含四縣壹市,下同)範圍內,暫停向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區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十五)武漢

住房限購範圍為:江岸、江漢、_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區以及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不含漢南)、市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東西湖區金銀湖、金銀潭、吳家山片(京珠高速以東、滬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圖路以西)、江夏區紙坊、廟山、大橋、藏龍島片(江夏區107國道以東,滬蓉高速以北)、黃陂區盤龍城片(武漢外環繞城高速以東、後湖以南、岱黃高速公路以西、府河以北)。

在限購區域內,武漢本市戶籍居民禁止購買第三套住房;非武漢戶籍居民購房需提供自購房之日前2年(含2年)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證明,禁止購買第二套住房。

(十六)珠海

對擁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全市範圍內向其銷售建築面積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十七)東莞

在東莞行政區域內,對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對擁有1套住房、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兩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以及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十八)福州

對以下三種類型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本市五城區範圍內建築面積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1、擁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

2、擁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

3、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五城區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五城區戶籍居民家庭。

(十九)佛山

在禪城區全區,南海區桂城街道、大瀝鎮、裏水鎮,順德區大良街道、陳村鎮、北_鎮、樂從鎮執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購政策:

1.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上述區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沒有住房的,可在上述區域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

3.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的,在上述區域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時,需提供購房之日前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通過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不予認定。

4.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上述區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二十)南昌

在東湖區、西湖區、青雲譜區、青山湖區、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昌高新技術開發區、紅谷灘新區等區域(即:北至以誌敏大道、梅林大街、港口大道、豐和北大道、英雄大橋、富大有路為界,西至以昌西大道、沿黃家湖路的烏沙河支流、楓生快速路為界,南至以祥雲大道、生米大橋、昌南大道為界,東至以艾溪湖西路、艾溪湖南路、昌東大道為界)範圍內,暫停向在市區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暫停向在市區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二十壹)海南

2月28日上午,海南省住建廳召集42家房地產開發企業和28家中介機構召開座談會。

會上,海南省住建廳表示,下壹步將加大督查監管力度,聯合相關部門繼續開展整治,具體將采取6條措施:

1、從嚴查處捂盤行為。對虛假宣傳、囤積房源、捂盤惜售以及故意人為制造房源緊張的,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問題嚴重的取消經營資格,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加強預售行為監管。對未取得預售許可擅自銷售或以認籌、排號等方式變相收取預定款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收取預定款的,依法處以罰款;

3、加強價格備案管理。對銷售價格超過備案價格5%以上、隨意漲價的,責令限期整改、暫停網簽、停發後期預售許可;

4、加強中介市場監管。將陸續公布中介機構備案情況,對未備案的中介機構銷售商品房以及房地產開發企業委托未備案的中介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的,暫停網簽;

5、完善預售資金監管。要求尚未建立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的市縣,必須在2017年6月底前建立,商品住房預售資金要全部納入監管賬戶,確保用於項目建設;

6、完善市場監管體系。在實施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網簽備案的基礎上,加快推進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建立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制度,加快建立房地產市場誠信體系和中介監管服務平臺,構建完整的市場監管體系。

會上,海南省住建廳還約談19家近期因涉嫌違法違規行為被公開曝光的企業相關負責人。

(二十二)2017年河北這些地方開始限購

1、廊坊

三河、大廠、香河、固安限購:

2016年4月1日,廊坊市出臺《關於完善住房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即廊九條)九條措施為廊坊市房地產市場降溫。

當時出臺這則規定的背景環境是,3月份,廊坊全市房地產市場快速“回暖”,尤其是環京縣(市)房價漲幅較大,引起社會關註,廊坊市緊急學習研究了上海、深圳等城市相關管控政策,起草制定了該《意見》。

“廊九條”規定環京四縣(市)的三河、大廠、香河、固安啟動調控,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壹套住房,並且首付比例不得低於30%。

4個月後,廊坊再出“廊七條”,規範房地產市場,要求開發商按規矩、按制度開發樓盤,尤其是針對銷售環節,“廊七條”要求開發商在取得預售證之前不得宣傳,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等名義向購房者收取定金和預訂款,不得參加任何展銷活動等。

2016年7月,三河市在執行壹手房限購後,再發通知,對三河市二手房也將進行限購,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壹套住房,且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2、保定

涿州限購:

2017年3月1日,涿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關於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即日起,實施限購。

該意見規定,實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對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第2套住房時,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對於本市引進人才和外地駐涿州單位人員可享受本市購房優惠政策。

淶水限購:

3月1日,河北省保定市淶水縣發布限購政策。規定,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且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限購政策自2017年3月1日開始執行,非本地戶籍居民在淶水縣購房需先到房管局開具準購證明(需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和結婚證),房地產開發企業憑準購證明與購房人簽訂購房合同和網簽備案。

本地戶籍居民購買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60%。

3、張家口

懷來限購:

張家口懷來縣自2016年11月30日起,實施限購,對非懷來戶籍居民尚未擁有本縣住房的,可在懷來購買壹套住房(含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購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非本縣戶籍居民已在當地擁有壹套及以上住房的,暫不得在本縣購買住房。

崇禮限購

3月7日,河北省張家口市崇禮區人民政府發布《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的補充意見。

此次發布的補充意見顯示,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已有本區2套以上(含2套)普通住房的不允許購買第三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本區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可以購買1套普通住房;本區戶籍居民購買首套普通住房或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均不低於30%、40%(此前均為30%),購買第二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此前為50%),購買第二套以上非普通住房(含第二套),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崇禮區此次規定可以購買1套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40%。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購房時需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區累計繳納壹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且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買住房。

這是崇禮區繼去年11月30日實施限購後,限購政策的再度升級。

據了解,目前,河北省對於房地產市場的政策導向是“壹城壹策”,不再搞壹刀切,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地方樓市政策,總的目的就是控制房價過快增長,尤其是環京津縣市區。目前限購城市,基本都在環京津地區,發文機構也基本全是當地縣、市、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