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新高考方案發布 實施“3+1+2”模式
重慶新高考方案發布 實施“3+1+2”模式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簡稱“高考”,是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以下是我為大家帶來的重慶新高考方案發布 實施“3+1+2”模式,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4月23日,重慶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通氣會,邀請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市教育委員會主任舒立春,市委教育工委委員、市教育考試院黨組書記、院長黃騰蛟,市教委巡視員邱可,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李常明,介紹《重慶市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和有關情況。《實施方案》的發布,標誌著重慶普通高考綜合改革的全面實施。
據了解,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壹年級學生開始(2021年6月高考),高考總成績的組成科目由“語數外+文綜/理綜”變成“3+1+2”。“3”為語數外,“1”為物理或歷史,“2”為思政、地理、化學、生物學中自選2門科目。
“實施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是為了構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舒立春主任介紹,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堅強領導下,重慶自2015年啟動普通高考綜合改革準備工作以來,充分學習借鑒第壹批、第二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成功經驗,深入調研、立足重慶實際,先後召開40余次座談會,廣泛征求區縣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教研機構,高校、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市級有關部門,有關專家,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學生和家長代表等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形成了本《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近日經教育部審核備案同意,市政府印發執行。
國家按照“統籌規劃、試點先行、分步實施、有序推進”的原則,2014年啟動第壹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2017年啟動第二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
按照教育部安排和部署,重慶和其他7個省(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作為第三批啟動改革的省市,自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壹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重慶普通高考綜合改革的重點之壹,是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壹年級學生開始,全面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簡稱“學考”)。
“學考”分為合格性考試(簡稱“合格考”)和選擇性考試(簡稱“選擇考”)。其中,“合格考”各科成績合格是學生畢業、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選擇考”成績計入普通高校統壹高考招生錄取時的考生總成績。
“合格考”包括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思政、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14門學科。“選擇考”包括思政、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學科。
“合格考”中11門學科(除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的筆試實行全科開考,每學年組織2次。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壹年級學生,信息技術、通用技術2門學科在高壹下學期末考試;思政、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學科在高二上學期末考試;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3門學科在高二下學期末考試。物理、化學、生物學、通用技術實驗實作考查以及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的素質測試時間,由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課程計劃安排在相應課程結束後進行。學生不得提前參加各學科“合格考”。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壹年級學生起,各科目考試時間另行安排。
舒立春主任表示,實施“學考”是為了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壹門課程,強化普通高中學生文化素養培養,“合格考”覆蓋了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
重慶普通高考綜合改革的另外壹個重點,是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
據了解,改革後的高考依舊在每年6月份進行,包括全國統壹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3門學科和“選擇考”中的3門學科。其中,外語科目考試由聽力和筆試兩個部分組成。
“選擇考”包括思政、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學科,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統壹命題、閱卷。學生可根據自身興趣、誌向、優勢和高等學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在6門“選擇考”學科中選擇3門參加考試。其中,物理和歷史為首選學科,考生只能選擇其中1門參加考試;思政、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學科為再選學科,考生只能從中選擇2門參加考試。
也就是說,2021年高考開始,高考總成績的組成科目從“語數外+文綜/理綜”變成“3+1+2”。“3”為語數外,“1”為物理或歷史,“2”為思政、地理、化學、生物學中自選2門科目。
“以往,除了語數外必考之外,考生只能選擇文綜或者理綜。現在,文綜、理綜沒了,而是變成了多種科目組合的形式。比如,學生對物理、化學和思政、地理很感興趣,基礎較好,那麽他的‘選擇考’科目就可以是‘物理+化學、地理’或者‘物理加思政、地理’等組合,可選科目組合較多,但組合選擇要對照高等學校招生專業選科要求。”市教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此壹來,學生的選擇更多、自主權更大,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學科和優勢學科自由組合,獲得更好的高考成績,做到“國家選才、高校選生、考生選科”有機統壹。
從2021年起,普通高校統壹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總成績由全國統壹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學科成績和考生選擇的3門學科“選擇考”成績組成,總分為750分。
其中,全國統壹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的分值均為150分,總分450分;“選擇考”每門學科原始分分值均為100分,其中,首選學科成績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再選學科成績以轉換分(每門分值仍為100分)計入考生總成績,總分300分。
高校根據考生的全國統壹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考”成績,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即:“兩依據壹參考”),擇優錄取考生。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情況,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主要包含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內容。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依托網絡平臺進行管理,建立客觀、真實、準確記錄信息的監督機制。高中學校具體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學生寫實記錄成長過程,在整理遴選、公示確認、審核簽字的基礎上形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確保材料真實可用。
高校根據人才培養要求和自身辦學特色,制定科學規範的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並提前向社會公布,作為高校招生錄取時的重要參考。
舒立春主任表示,從2021年起,普通高校統壹高考招生按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列計劃、分開劃線、分別投檔,分本、專科兩個階段進行錄取。考生誌願由“專業(類)+院校”組成,采取壹個招生專業(類)壹所院校為壹個誌願單位,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統壹錄取模式;積極探索“壹檔多投”的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模式。
此外,《實施方案》還明確了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改革。將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與普通本科教育考試招生相對分開,把“文化素質測試+技術科目測試(職業技能測試)”考試方式作為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的主渠道。針對普通高中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測試+技術科目測試(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的考試招生評價方式;針對中職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專業綜合理論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的考試招生評價方式。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安排在每年春季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