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婦女的年齡標準
在刑法上婦女的定義為年滿十四周歲的女性。在法律中定義14歲以上的女性稱為婦女,未滿14歲的男女稱為兒童。法律快車提醒,而在現實生活中,婦女常指有孩子的女性,大於14周歲稱少女,14歲以下(含本數)稱幼女,7歲以下稱兒童。
二、法律規定婦女哺乳期多長時間法定哺乳期為十二個月,即從嬰兒出生之日起至滿壹周歲,是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和《勞動部關於〈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問題解答》第十四條所規定的。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規定:有不滿壹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壹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
法律規定婦女可以結婚嗎女性年滿二十周歲就可以結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壹方對另壹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幹涉。
第壹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壹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壹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壹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