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飛碟的解釋有哪些?
1.飛碟
未經查明來歷的空中飛行物。國際上通稱飛碟,俗稱飛碟。據目擊者報告,其外形多呈圓盤狀(碟狀)、球狀和雪茄狀,在空中高速或緩饅移動。20世紀以前較完整的目擊報告有300件以上。飛碟熱首次出現在1878年1月,美國得克薩斯州的農民j.馬丁看到空中有—個圓形物體。美國150家報紙登載這則新聞,把這種物體稱作“飛碟”。1947年6月,美國愛達荷州的壹個企業家K.阿諾德駕駛私人飛機,途經華盛頓的雷尼爾山附近,發現9個圓盤高速掠過空中,跳躍前進。這壹事件在美國所有報紙上得到報道,又壹次引起了世界性的飛碟熱,以後有關發現飛碟的報告紛至沓來,各國政府和民間機構也紛紛組織調查研究。
關於不明飛行物的爭論自40年代末起,不明飛行物目擊事件急劇增多,引起了科學界的爭論。因為飛碟不是壹種可以再現的,或者至少不是經常發生的事物,沒有檢驗的標準,迄今在世界上尚未形成壹種絕對權威的看法。持否定態度的科學家認為,很多目擊報告不可信,不明飛行物並不存在,只不過是人的幻覺或者目擊者對自然現象的壹種曲解,可以用天文學、氣象學、生物學、心理學、物理學和其它科學知識來加以說明。
他們甚至把飛蝶學視為偽科學。肯定論者認為,不明飛行物是壹種真實觀象,正在被越來越多的事實所證實,但許多飛碟專家表示,他們並不肯定飛碟是外星船。他們認為不應該把相信飛碟存在與相信它來自外星的理論混淆起來,因為來自宇宙的假說只是根據其飛行性能、電磁性質以及目擊者的印象解釋歸納推斷出來的,正確與否尚待查證。也有壹部分飛碟專家支持“外星說”。壹些學者還指出,飛碟現象在許多方面與已知的基本科學規律不符,在解釋這種現象時理論上所遇到的困難是它至今未能為現代科學家所承認的主要原因,但不能因此就輕易否定這種現象的存在。
目擊事件分類到80年代初為止,全世界***有目擊報告約10萬件,每年平均還要增加3千余件。不明飛行物目擊事件與目擊報告可分為4類:(1)白天目擊事件(其中壹些被拍攝成照片);(2)夜晚目擊事件(—小部分也被拍攝下來);(3)雷達顯像;(4)近距離接觸和有關物證。另外,按目擊者與不明飛行物接觸的程度分為遠距離接觸(即O類接觸)與近距離接觸(分1-4類接觸)
2.科學界對飛碟現象做出的解釋
(1)自然現象:某種未知的天文或大氣現象,地震光,大氣碟狀湍流(壹些科學家認為飛碟觀像是由環境汙染誘發的),地球放電效應。
(2)對已知現象或物體的誤認:被誤認為飛碟現象的因素或物體有天體(行星、恒星、流星、彗星、殞星等);大氣現象(球狀閃電、極光、幻日、幻月、愛爾摩火、海市蜃樓、流雲);生物(飛鳥蝴蝶群等);生物學因素(人眼中的殘留影像,眼睛的缺陷、對海洋湖泊中飛機倒影的錯覺等);光學因素(由照相機的內反射、顯影的缺陷所造成的照片假象,窗戶和眼鏡的反光所引起的重疊影像等);雷達假目標(雷達副波、反常折射、散射、多次折射,如來自電密層或雲層的反射或來自高溫、高濕度區域的反射等),人造器械(飛機燈光或反射陽光、重返大氣層的人造衛星、點火後正在工作的火箭、氣球、軍事試驗飛行器、雲層中反射的探照燈光、照明彈、信號彈、信標燈、降落傘、秘密武器等)。
(3)心理現象:有人認為飛碟可能純屬心理現象,它產生於個人或—群人的大腦。飛碟現象常常同人們的精神心理經歷交錯在壹起,在人類大腦未被探知的領域與飛碟現象間也許存在某種聯系。
(4)地外高度文明的產物:有人認為有的飛碟是外星球的高度文明生命制造的航行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