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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艷芳遺囑

2003年,梅艷芳去世後,葬禮上,80歲的母親很開心得像個孩子,因為2億遺產即將到手,不料,梅艷芳智高壹籌,留了後手。

梅艷芳的母親重男輕女

梅艷芳,1963年出生在香港的旺角,是家裏最小的孩子,有兩個哥哥和壹個姐姐。父母是當地的漁民,家裏的生活過得很是拮據。父親在梅艷芳很小的時候就病逝了,這使得本來就捉襟見肘的家庭更加的難過。家庭的重擔落在母親覃美金的身上。

覃美金重男輕女的思想特別嚴重,她認為女兒就是賠錢貨,所以她從小就教育自己的兩個女兒:“有好東西要讓著哥哥。”後來覃美金將眼光放在了梅艷芳和梅愛芳的身上。於是梅艷芳從四歲開始就與自己的姐姐走上街頭賣唱。無論是冬日寒風呼嘯,還是夏日烈日炎炎,梅艷芳和姐姐都需要在不同的地方賣力的表演和唱歌。

而梅艷芳和姐姐每次將賣唱換得的錢交給自己的母親的時候,母親覃美蘭連壹句誇獎的話都沒有,而是責罵兩個女兒賺得太少,還不夠買演出服。可以說梅艷芳從母親那裏從來就沒有獲得過壹絲的溫情,小小年紀的梅艷芳就成為了母親賺錢的工具。在學校裏,梅艷芳被同學們嘲笑是低賤的“歌女”,被很多同學孤立起來,所以梅艷芳小小年紀在這個世界上受盡坎坷。而梅艷芳的兩個哥哥卻在家裏養尊處優,從來不用出去賺錢,依靠妹妹們賺到的錢過著悠哉悠哉的日子。母親將兩個女兒賺來的錢花在兩個哥哥身上,她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梅艷芳去世留下巨額遺產

梅艷芳出道20多年,紅極壹時,他先後推出30多張唱片,全球銷量超過千萬張,在香港舉辦過百場演唱會,粗略計算身價超過億元,梅艷芳過世時留下了大約3000萬到3500萬港元的遺產,其中包括在香港倫敦,東京的房產,隨著近幾年房價的上漲,梅艷芳現時名下遺產價值已過億元。

按照香港法定繼承順序第壹繼承人是子女及其後嗣,梅艷芳壹生未嫁當然沒有子女,第二繼承人是父母,第三繼承人是全血親的兄弟姐妹,也就是說按照法律的規定,梅艷芳的上億資產的法定繼承人,就是她的母親,然而這壹切卻因為壹份遺囑徹底打了水漂,巨星隕落,壹份遺囑引發近10年糾葛。

梅艷芳去世後不把遺產留給覃美金的原因

據悉,梅艷芳在遺囑中載明成立信托基金管理其遺產。當中訂明其母每月可領取7萬港元的生活費,贈送170萬教育經費予其二哥及姐姐的兒女,供他們讀書至大學畢業;以及將自己的兩處物業贈予好友劉培基。遺囑還指明,直至覃美金去世,所有資產會扣除開支捐給妙境佛學會、

覃美金在2004年入稟法院,要求法庭裁定遺囑無效,又先後控告遺囑執行人、主診醫師、遺產受益人等,結果均被法院判決敗訴。覃美金壹路上訴至香港終審法院,2011年5月9日被法院駁回,再被裁定敗訴。梅艷芳遺產管理人的代表律師認為,裁決反映梅艷芳的意願。覃美金多次控訴梅艷芳留下的錢不夠生活費,稱自己“挨得好辛苦”。壹年80多萬不夠花,我真是服啦!

梅艷芳知道母親好賭成性又揮霍無度,擔心自己將全部遺產留給母親會讓她很快敗光,她讓母親每月可以領到豐厚的生活費可以衣食無憂的安享晚年,所有的壹切都安排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