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被小三打
小三和原配打起來了,如果男人和原配已經結婚,並且已經通過民政局領了結婚證,那麽男人是犯了重婚罪。是需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此外男人還應該賠償原配的精神損失費以及青春損失費。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壹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刑法》分則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能夠縱容小三和原配打起來,說明這個男人對於家庭是沒有責任感,對於老婆也是沒有忠誠度的,更不會保護自己的老婆,從法律和道義上都應該受到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