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偶之家》中的娜拉為什麽要出走?
對於娜拉的出走,在“五四”時期,著名作家魯迅先生曾經寫過《出走後的娜拉》壹文,他說:“離家出走後的娜拉,要麽回來,要麽墮落”。魯迅先生為何要這麽說呢,難道娜拉沒了男人就不能活?首先來看看娜拉出走的原因,她跟丈夫海爾茂結婚生兒育女,壹起生活了八年,在這八年裏,他們表面上壹直都是很和諧很恩愛的夫妻,海爾茂愛娜拉,娜拉也愛海爾茂,娜拉甚至感覺很幸福很快樂。但是海爾茂的愛卻是虛偽的、專制的。海爾茂是壹個名譽至上的人,在他眼中沒有比名譽更重要了,包括對娜拉的愛,雖然他平時都昵稱娜拉為我親愛的小鳥兒,小麻雀,但壹直以來只是把娜拉當做玩偶,需要的時候拿來欣賞,不需要的時候隨手可扔。而戲劇中的娜拉處處都點到她是壹個不懂事、不成熟的小孩,我認為她的愛就是有絕對依賴的男人。曾經以為丈夫就是她最好的依賴,在戲劇矛盾沖突加劇時,她才發現自己壹直深愛的丈夫竟是個這麽自私、虛偽、冷酷的人,才深深意識到自己在家的玩偶地位和附庸地位,以前是父親的玩偶女兒,現在是丈夫的玩偶老婆,只不過是從小玩偶變成大玩偶。因此,對未來美好生活的憧憬全部幻滅,決定無論如何都要出走。另外壹方面,海爾茂和娜拉的問題也出在價值觀不同又不能相互溝通和相互理解上
娜拉的出走,代表著她對女性的覺醒,在這壹點上來我是絕對贊同她離開海爾茂的,至少是為女性們爭了壹口氣,甚至覺得痛快。但是遺憾的是,娜拉出走得太晚了,在八年前就應該出走了,就該擺脫父親的掌控,就應該有意識要努力爭取女性的地位。的確,如果娜拉八年前就出走了,或許就不會有今天的悲劇。對於娜拉的出走,張愛玲有更激進的說法,出走後的娜拉依然只能是男人的玩偶,只不過是從家裏的壹樓搬到二樓,等到吃飯的時候她還是會下來的。也許吧,以娜拉的性格,出走後根本不可能找到工作養活自己,因為她已經順從慣了,大腦裏已經沒有自己的主見了。而現在我想說的是,婚後已有孩子的娜拉,到底還該不該出走?
首先,我覺得作為三個孩子的母親,她就沒有權利出走。孩子是無辜的,拋棄孩子,不為孩子負責任,就是自私的做法。要知道,沒有母親在身邊的孩子就像是被遺棄的小貓小狗壹樣可憐,況且孩子是沒有錯的,錯的只是沒有選對時機投胎。因此,作為母親,於情於理,娜拉是不能出走的,是不能只顧自己快活逍遙。在這裏,我覺得娜拉很悲哀,做娜拉的孩子更悲哀。只要娜拉能夠稍微地想壹想,自己走後,孩子們該會怎樣生活,生病了誰來照顧他們?雖說有保姆,但保姆能夠代替親娘嗎?那血濃於水的親情就能隨著出走而泯滅嗎?所以,作為母親,我覺得娜拉是不能這麽沖動負氣出走的。其次,作為壹個妻子,丈夫已經放下驕傲、自尊,低聲下氣懇求自己留下,就差沒跪下了,在道德倫理的角度上來說也不應該出走。壹個幸福美滿的婚姻,是需要雙方***同建立的。丈夫雖然有錯,但試問孰能無過,只要是個人,他就會犯錯誤,最重要的是知錯能改。娜拉若是能寬恕海爾茂,給他壹個改過自新的機會的話,或許夫妻兩能夠重新開始新生活。可是娜拉沒有這麽做,依然執意要離開,離開海爾茂,離開孩子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