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主義法共幾章幾條
現行反恐怖主義法***有10章97條,內容涵蓋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的認定、安全防範、情報信息調查、應對處置、國際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責任等。
義務:壹、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恐怖主義工作;二、發現恐怖活動嫌疑或者恐怖活動嫌疑人員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或者有關部門報告。
權利:壹、對舉報恐怖活動或者協助防範、制止恐怖活動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在反恐怖主義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二、因報告和制止恐怖活動,在恐怖活動犯罪案件中作證,或者從事反恐怖主義工作,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經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申請,公安機關、有關部門應當采取下列壹項或者多項保護措施:(壹)不公開真實姓名、住址和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二)禁止特定的人接觸被保護人員;(三)對人身和住宅采取專門性保護措施;(四)變更被保護人員的姓名,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單位;(五)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
公安機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前款規定,采取不公開被保護單位的真實名稱、地址,禁止特定的人接近被保護單位,對被保護單位辦公、經營場所采取專門性保護措施,以及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