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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吊車安全使用要符合的條件

雖然小型起重機種類繁多,吊物種類繁多,但有壹些基本的、普遍適用的 安全技術 要求。操作時應滿足以下條件,與大家分享如下:步驟/方法1:每臺小型起重機的駕駛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並持有操作證,方可操作。2.司機接管時,檢查剎車、掛

小型吊車安全使用要符合的條件

雖然小型起重機種類繁多,吊物種類繁多,但有壹些基本的、普遍適用的安全技術要求。操作時應滿足以下條件,與大家分享如下:

步驟/方法1:每臺小型起重機的駕駛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並持有操作證,方可操作。2.司機接管時,檢查剎車、掛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發現異常性能,應在操作前消除。3.開車前,妳必須按鈴或報警。當操作接近人時,還應繼續鳴響或報警。4.應根據命令信號進行操作。聽到急停信號,無論是誰發出的,都要立即執行。5:確認起重機上或周圍無人時,方可關閉主電源。如果電源斷路器上有鎖或標誌,應由相關人員拆除後才能關閉電源。6.在關閉主電源之前,所有控制器手柄應設置為零。7.工作中突然斷電,所有控制器手柄應歸零;再次工作前,檢查起重機是否正常移動。8:小吊車運行時,不允許帶限位開關停車;對於沒有反向制動性能的起重機,除特殊緊急情況外,不允許反向制動。9.不要在負載下調整起升和變幅機構的制動器。10:起吊重物不得越過人的頭頂,吊臂下嚴禁站人。11.待吊重量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量時,起吊前應檢查剎車,使用小高度(200 ~ 300 mm)短行程試驗起重機,然後平穩起吊y-12:起吊液態金屬、有害液體、易燃易爆物品時,必須先進行小高度、短行程試驗起重機。13.重物提升速度應均勻,特殊情況下不允許緊急制動和急降。

註意事項

或者超載物體重量不清楚時,不要 懸掛 ;信號不清晰時不要掛機;綁紮時不要吊掛,吊掛或不平衡可能造成滑動;拉力不清楚的埋藏物不要懸掛;斜拉重物時不要懸掛;工作場地昏暗,看不清場地、吊物狀況和指揮信號時,不要懸掛;當鋼水(鐵水)被過度包裝時,它不會懸掛。

小型吊車操作時註意的事項

小吊車操作註意事項分享,供大家參考:

步驟/方法

1:鋼絲繩

(1)壹個撚距內的斷絲數不應超過表1-9的規定,鋼絲的表面磨損和銹蝕不應超過原直徑的40%(吊運鐵水或危險品的鋼絲斷絲報廢標準為壹般起重機的1/2)。

(2)鋼絲繩應無扭結、死角、硬彎、塑性變形、麻芯擠壓等嚴重變形,潤滑狀況良好。

(3)鋼絲繩的長度必須保證當吊鉤下降到最低位置(包括坑)時,留在卷筒上的鋼絲繩不少於3圈。

(4)鋼絲繩末端應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固定夾。

2:滑輪

(1)滑輪靈活、光滑、無裂紋,輪緣部分無缺陷和鋼絲繩損傷。

(2)輪槽磨損不均勻3毫米。或壁厚磨損達到原壁厚的20%,或槽底直徑減徑達到鋼絲繩直徑的50%,滑輪應報廢。

(3)滑輪護罩應安裝牢固,無損壞或明顯變形。

3:鉤子

(1)表面應光滑,無破口、銳角等缺陷。吊鉤上的缺陷不允許補焊。

(2)吊鉤應轉動靈活,定位螺栓和開口銷必須緊固完好。

(3)吊鉤下部危險段和鉤尾螺紋卸荷槽段嚴禁有裂紋。

(4)危險斷面的磨損不應超過原尺寸的10%。鉤襯套的磨損不應超過原始尺寸的50%,芯軸的磨損不應超過原始尺寸的5%。

4:剎車

(1)動作靈活可靠,調節要適度嚴密,不得有裂紋、塑性變形和彈簧無端邊。

(2)松開制動輪時,閘瓦與制動輪的間隙應基本相等。制動帶(壹側)最大開度應≤1毫米,電梯應≤0。7毫米.

(3)制動輪的制動摩擦面不得有妨礙制動性能的缺陷,不得沾有油汙或油漆。

(4)車輪表面粗糙度應< 1.5 mm,起升變幅機構制動輪緣厚度磨損量應小於原始厚度的40%,其他機構制動輪緣磨損厚度應小於原始厚度的50%。

(5)起重機起升熱金屬、易燃易爆危險品或滑鉤後,起升機構應安裝兩套制動器,以免造成較大危險或損失。

5:限位和聯鎖裝置

(1)過吊限制器應確保當吊鉤上升時。極限位置(電動葫蘆>:0.3m .雙梁起重機>:0.5 m),可自動切斷電源。新安裝的起重機也應該有下限止動裝置。

(2)操作機構應配有行程限制器和互感限制器,以保證兩臺起重機相距0.5 m,起重機距最末端0.5-3 m時(視噸位而定)自動切斷電源。

(3)當電梯(或電梯)的轎廂(轎廂)跨越上下站30-100 mm時,超程開關應切斷控制電路;限位開關應切斷主電源,超出末站水平位置130-250毫米時不能自動復位。限位開關不允許使用刀閘。

(4)變幅起重機應配備限位裝置,防止吊臂在最大和最小範圍內前後傾斜。當振幅達到最大或最小極限時,吊臂根部應觸碰限位開關切斷電源。

(5)門艙聯鎖保護裝置應安裝在橋式起重機駕駛室門、通向橋架的倉門和起重機兩側的端梁門外;電梯(或電梯)層門必須裝有機電聯鎖裝置,轎廂門應裝有電氣聯鎖裝置;載人電梯轎廂頂部的安全門必須裝有聯鎖保護裝置;載人電梯的門應裝有靈敏的安全觸板。

(6)室外作業用起重機械。各種限位開關和聯鎖電氣部分應有防雨雪保護措施。

6.停車保護裝置

(1)各種開關接觸良好,運行可靠,操作方便。緊急情況下,可迅速切斷電源(在地面操作的電動葫蘆的按鈕盒也應與停止開關緊密配合)。

(2)起重機和小車的運行機構、軌道終端立柱四端的側面、電梯(或升降機)的行程底部極限位置應安裝緩沖器。

(3)各種緩沖器應安裝牢固。采用橡膠緩沖器,小車厚度為50 ~ 60 mm,小車厚度為100 ~ 200mm;如果使用硬木塊,木塊表面應配備橡膠。

(4)鋼軌終端制動器應能承受起重機滿載時的沖擊。50 t及以上起重機應配備過載限制器。電梯應配備負荷限制器和超速及失控保護裝置。

(5)橋式起重機的零位保護應完好。

7.信號和照明

(1)除地面操作的電動葫蘆外,其他所有起重機和電梯(電梯)均應配備音頻信號裝置,載人電梯應配備音頻報警裝置。

(2)起重機主滑線的三相都應裝有黃色、綠色和紅色的指示燈。當軌長>:50 m時,滑線兩端應設指示燈。駕駛室內的動力傳動指示燈應設置在主電刀下方。

(3)起重機駕駛室照明應使用24 v和36 v安全電壓。橋下照明燈應采用防震的深碗燈罩,燈罩下安裝10 mmx 10耐熱防護網。(4)照明電源應為獨立電源。

8: PE線和電氣設備

(1)供電應采用TN-S或TN-C-S系統,吊車軌道應與PE線緊密連接。

(2)起重機上各種電氣設備設施的金屬外殼應與整機金屬結構連接良好;否則,應添加連接線。

(3)起重機軌道應采用重復接地措施。當軌道長度超過150 m時,應在軌道對角線處設置兩個接地點。但當現有電網在距工作地點≤50 m範圍內重復接地時,則不要求。

(4)起重機的兩條軌道應通過連接線牢固連接。同壹端鋼軌的接頭處(鋼梁架上的鋼軌除外)應進行跨接焊接。連接線和跳線的截面要求:圓鋼≥ 30mm2 (φ 6 ~ φ 8mm),扁鋼≥ 10mm2 (3mm× 50mm或4 mm×40mm)。

(5)電梯(電梯間)的PE線應直接接至機房總地線,不允許串接。

(6)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符合規範要求,無老化、破損、裸露電氣點和臨時電線。

9:護桿和護板

(1)起重機外露的可能傷人的運動部件。如聯軸器、鏈輪和鏈條、傳動帶、滑輪、突出銷等。,應配備保護罩。

(2)起重機外側應安裝防護欄桿,以防人員墜落。護欄高度≥l050 mm,立柱間距≤100 mm,橫桿間距350~380 mm,底部安裝底裙板(踢腳板)。

(3)橋式起重機大車的滑動端梁下方應設置滑動護板,防止吊索接觸(已安全關閉的安全滑線除外)。

(4)吊車車輪前緣應裝有掃軌板,掃軌板距軌面≤10毫米。

(5)起重機走道板應焊接厚度≥4 mm的花紋鋼板,不得有翹曲、歪斜、嚴重腐蝕和脫焊現象。如果沒有小物體掉落的可能,房間裏應該沒有預留孔。孔徑應≤50毫米。

10:遮雨罩和錨固裝置

露天起重機的軌夾或錨固裝置應靈活可靠,電控部分應有防雨蓋。走道應設有幾個直徑為50毫米的排水孔。

11:安全標誌和消防設備

(1)額定起重能力的噸位銘牌應懸掛在顯眼位置。支腿、懸臂端、回轉配重、吊鉤滑輪側板等。移動式起重機的外殼應塗有安全標誌。

(2)司機室、電梯室應配備小型幹粉滅火器,在有效期內使用,放置安全可靠。

12:吊索

(1)吊索應集中存放在幾個地點,並由專人管理和維護。存儲點標有選定的規格和相應的負載。

(2)捆紮鋼絲繩琵琶頭的穿入長度為繩徑的15倍,且不小於300毫米。

(3)夾具、固定裝置、電桿和鏈條應無裂紋、塑性變形和過度磨損。

小型吊車安全使用要符合的條件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