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馬拉松遇難者家屬獲賠95萬元,這個賠償金額是否合理?
有壹說壹,這個賠償金額應該還算可以的了。但是換壹個角度說,生命是無價的,多少錢都換不來。
甘肅馬拉松遇難者家屬獲賠95萬元近日,甘肅省白銀市景泰縣黃河石林風景區舉行的山地馬拉松越野賽突然遭遇極端天氣襲擊,造成21人死亡。事發後,當地政府出具了賠償協議,賠償每位受害者家屬95萬元,其中包括50萬元的意外傷害團體意外險。由於死亡賠償金額太低,許多受害者家屬拒絕簽字。
協議中提到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壹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甲方自願壹次性支付乙方賠償金、撫養費、贍養費等費用***計90萬元。?
其中,?意外險團體意外險50萬元(黃河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靖遠分公司繳納);自然災害救助保險費10萬元(景泰縣應急管理局繳納),景泰黃河石林文化旅遊開發有限公司賠償10萬元;甘肅盛京體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賠償10萬元;景泰縣人民政府有10萬元的救助基金。?
?受害者家屬在善後處理中發生的喪葬費、往返交通費***計5萬元由甲方承擔。?
協議中還提到,上述金額是綜合考慮乙方全部實際情況給予的補償,是壹次性的、數據性的補償金額。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負責白銀市殯儀館火化遇難者遺體,並妥善處理殯葬和善後事宜。
此外,法院表示:?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守約方有權向事故發生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總而言之,作為事外人的我們是不能夠理解失去親人的痛苦。但是我們還是懇求嚴肅調查此次的賽事舉辦方,不斷反思,拒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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