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如何劃線
消防通道裏消防線是黃實線。
街區內的道路應考慮消防車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線間的距離不宜大於160.0m。當建築物沿街道部分的長度大於150.0m或總長度大於220.0m時,應設置穿過建築物的消防車道。當確有困難時,應設置環形消防車道。
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築物,當其短邊長度大於24.0m時,宜設置進入內院或天井的消防車道。
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築物沿街時,應設置連通街道和內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樓梯間),其間距不宜大於80.0m。
擴展資料為給火災撲救工作創造方便條件,保障建築物的安全,應在小區高層建築周圍設置環行消防車道,當環形車道有困難時,可沿高層建築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當建築的沿街長度超過150m或總長度超過220m時,應在適合位置設置穿過建築的消防車道,為防止火災時建築構件塌落影響消防車道正常作業,消防車道距外墻宜為5m,至少達到3.5m寬,消防車道寬度不應小於4m,消防車道上空4m以下範圍內不應有障礙物。並保持24小時暢通。
穿過高層建築的消防車道,其凈寬和凈高均不宜小於4m。消防車道與小區高層建築之間,不應設置妨礙登高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
(參見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50045-9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