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鄭州壹女子辭職前騙走同事們 200 萬後消失?
鄭州壹女子離職前借同事近200萬元錢,現在失聯了。據這幾位女子介紹,向她們借錢的這位前同事姓張,她離職前誰也沒有防備,估計是提前有預謀,通過各種手段分別向同事大筆借錢,有人借給她10萬,有人借20萬,有人5萬,甚至有人把自己所有的積蓄借給了她。她們粗略統計了壹下,僅僅她們知道的,這位前同事借錢將近200萬。
現在錢不好掙,那麽,他們為什麽就這麽放心把錢借出去?
據這幾位女子介紹,她們交往十多年了,借錢的人平時表現特別老實,所有大家都很信任她。其中壹位債主表示,知道別人找自己扣錢的時候,她才知道離職的前同事把自己各種各樣的錢都借了,害的她現在還要還債。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有的同事只能拿買房子的錢來還債。在這種情況下,這些受害人該怎麽辦呢?當下要做的,是趕快收集證據。從電視節目中看,只是說前同事借錢後跑路,並沒有展示相關證據,僅僅憑這些想要回錢是不夠的,借給他錢的同時,此時要盡可能收集他的身份信息和借錢證據,及時起訴,像這樣的事情越拖越難要回。
對於她是身份信息查找也不難,畢竟在壹起認識十多年了。如果發現她有私人財產,可以申請 法 院 采取保全措施,這樣可以把損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