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華事務所審計失敗原因
瑞華事務所審計失敗原因介紹如下: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方面的原因:
1、連續審計損失獨立性。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從2010年至2014年均接受了對亞太實業審計業務,瑞華所對已經存有重大問題的亞太實業仍然連續5年發表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間接地遮蓋了亞太實業財務造假的醜聞,直到證監會的處罰將其醜陋行為揭露。
2、事務所合並引發質量控制缺陷。
瑞華是在2013年4月由中瑞嶽華和國富浩華合並成立,但在合並之後存在許多問題。由於事務所規模擴大,因此承接業務的復雜程度和人員素質要求也相應提高。由於工作上的職能管理分工不明確,導致事務所內部的監督質量低下,從而影響審計的質量,導致審計失敗。
由於合並,使得原有的註冊會計師和其他相關工作人員不適應現有的工作制度和管理模式,導致出現工作上的懈怠,從而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本次審計失敗正好發生於瑞華所2013年的合並期間,瑞華所對亞太實業連續四年的會計舞弊都有所掩蓋,恰好是瑞華所質量控制存在缺陷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