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留學生學伴裏的女生受到侵犯,山東大學要不要負責任?
要知道,參加學伴是要填申請表的,其中性質已經表達很明顯:自願參加。
當然,是否真的自願,還得看外界和自身因素。校方為了指標,對女生進行利誘(獎學金、升學優惠等)威逼(不許畢業、倒扣學分等)。女生自身嘗鮮(未和外國人近距離交流)炫耀(在朋友圈發跟洋大人在壹起了)攀比(別的女孩都參加了,自己不能輸)的心態,導致很多女孩都動搖。
如果女生跟洋大人發生關系懷孕或中HIV了,校方自然會甩得壹幹二凈:這個活動是寫著配異性學伴啊。但學校沒有讓妳們上床發生關系啊,妳們發生關系是純粹私底下的個人自願行為,校方負什麽責。
至於說的侵犯,只要不是明目張膽在公眾場合或當著校領導面前強上,校方也會幫洋大人善後的。假如壹個純粹為了學習交流而跟洋人壹起卻被洋人強暴的正經女學生投訴到學校,校方首先想到是洋大人不能得罪的,也不能外傳真相(擔心留學生招收和社會的影響)。但冤枉壹個女生倒是簡單得多,完全可以說是女生主動引誘洋大人的啊。只要把女生抹黑了,校方還需要負什麽責任(除非女生自殺什麽的)。(這不是胡扯,電視劇不是都這麽演的嗎)
不過我覺得SD大學這麽做,倒是給黑人們做了宣傳。也難怪之前有個圖片是非洲壹個國家的廣告牌敢這麽說(有人說是PS的,但目前看來洋大人在華的待遇,遲早這壹概念會深入他們心中)。
也難怪洋人來到中國,還會有壹種人上人的心態。原來都是給我們的“滿大人”——領導們慣出來的。中國大學生艾滋病是男男傳播較多,證明男生都沒有自信和勇氣去追求異性了。現在SD大學還要給留學生免費搭橋配妻妾壹樣,這不打擊更多的男生對未來的絕望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