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力電池
下面我再給妳說說 關於竊電 法律上的規定吧,希望您只是技術鉆研,而不要將其付諸行動。
電力法相關條款如下:
第七十壹條 盜竊電能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追繳電費並處應交電費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五十壹條或者第壹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如下:
第壹百零壹條 禁止竊電行為。竊電行為包括:
1、在供電企業的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
2、繞越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用電;
3、偽造或者開啟供電企業加封的用電計量裝置封印用電;
4、故意損壞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
5、故意使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不準或失效;
6、采用其他方法竊電。
第壹百零二條 供電企業對查獲的竊電者,應予制止並可當場中止供電,竊電者應所竊電量補交電費,並承擔補交電費三倍的違約使用電費。拒絕承擔竊電責任的,供電企業應報請電力管理部門依法處理。竊電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供電企業應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壹百零三條 竊電量按下列方法確定:
1、在供電企業的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的,所竊電量按私接設備容量(千伏安視同千瓦)乘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確定;
2、以其他行為竊電的,所竊電量按計費電級表標定電流值(對裝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電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視同千瓦)乘以實際竊用的時間計算確定。竊電時間無查明時,竊電日數至少以壹百八十天計算,每日竊電時間:電力用戶按12小時計算;照明用戶按6小時計算。
第壹百零四條 因違約用電或竊電造成供電企業的供電設施損壞的,責任者必須承擔供電設施的修復費用或進行賠償。 因違約用電或竊電導致人財產、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違約用電或竊電者停止侵害,賠償損失。供電企業應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