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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償命”真的對嗎?

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講述的是壹場無差別殺人事件,延伸出幾個家庭之間,不同立場、不同參與者的故事……

因孩子罹難瀕臨家庭破碎的——受害者家屬

因兒子殺人逃避人群的——加害者家屬

因幫死刑犯辯護而受盡譴責的——辯護律師

李曉明殺人事發後,爸媽全副武裝在異鄉碼頭做著小買賣,劇中很心酸的壹段話:天底下沒有壹個爸爸媽媽,要花20年的時間去養壹個殺人犯。

對李曉明殺人事件,受害者家屬唯壹訴求是“殺人償命”,是的,“殺人償命”是我們根深蒂固的觀念,只要殺了人,不管妳是任何原因就該去死。辯護律師王赦未必不贊同,但他還是懇請大家了解殺人犯的內心,弄清楚為什麽要這麽做,以預防下壹次的“惡”。每壹類人都有自己的選擇和想法,很難說清孰對孰錯。

劇中不同“角色代表”對整個案件進程不斷地做出各種各樣的評價。記者覺得曝光殺人犯的家是新聞爆點,他們罪有應得;殺人犯的妹妹覺得記者這麽做也是在“殺人”;受害者家屬對辯護律師潑糞,認為他無良。

劇中辯護律師王赦在得知李曉明被處死之後幾乎瘋了,他說他知道李曉明會死:“他殺了人就該死,可是我沒想到這麽快,他前面還有52個死刑犯。”刑法所保護的人的生命,在我所學到的內涵裏,我的認知是“哪怕10分鐘的生命也是生命”,壹個死刑犯他應該也有預知他確切的死亡日期的權利,並要求確切地執行這個期限。

槍決可以“大快人心”,對於受害者及家屬而言,這種壹時的“快”很爽,但是悲傷不會抹去,安慰的藥效又會有多久呢?對於社會大眾來說,社會輿論和民意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但是很快也會淡忘,成為茶余飯後的談資;對於王赦律師這壹類人,他們用自己的力量在努力尋找原因,想要從根源解決,卻被社會壹槍打敗……我個人是覺得找出原因真的很有必要,才能解決根本問題。

本劇真實案件的辯護律師在TED的演講《死刑辯護教會我的事》,上述的劇中情節就是這個律師真實的感受,真實的情況。當時辯護律師已經在申請非常上訴,而臺灣法務部長卻決定在當天晚上對鄭捷執行死刑,而鄭捷的家人和辯護律師沒有得到通知,卻有大量的媒體去現場拍攝報道了。

/watch?v=cLRQ5jdayXI(視頻網址)

他在演講中說到有壹個死刑犯每天很早起來,洗漱完畢穿好西裝等通知,直到確定他今天不會被執行死刑,他才脫下西裝疊好,開始壹天的日常生活。

“死刑是必要的,尋找原因也是必要的。”

《每日人物》用了雨果的《悲慘世界》來評價這部劇:“釋放無限光明的是人心,制造無邊黑暗的也是人心,光明和黑暗交織著,廝殺著,這就是我們為之眷戀而又萬般無奈的人世間。”

生活中的所有事物都存在好的壹面,也存在不好的壹面,請下意識的去看好的那面,因為我們與惡的距離真的很近。生而為人,務必善良,擁抱溫暖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