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法148條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任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行為都是被明令禁止並且必須受到懲處的。如果被發現存在此類違法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會責令其改正,並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於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還可以吊銷其相關的許可證。此外,需要註意的是,對於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犯罪行為,相關責任人員也將受到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等多種形式的處罰和追究。因此,壹旦涉及到食品安全問題,相關企業和個人必須格外謹慎,並時刻牢記自身的社會責任。
針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行為,消費者有什麽權利和利益保障措施嗎?是的,消費者在購買食品過程中,如果發現購買的產品存在假冒偽劣現象,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維權。具體來說,消費者可以通過向相關部門舉報、投訴、要求退貨等方式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行為將受到嚴厲的處罰和懲罰。相關企業和個人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才能夠確保食品質量和消費者的健康安全。同時,消費者也應當時刻關註購買的食品產品,及時反映任何存在問題的情況,並通過合法渠道進行相關維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壹百四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生產經營者財產不足以同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二、費者權益受損時如何維權1、修理、重作、更換2、退貨。退貨有兩種情況:(1)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質量標準;(2)提供的商品在價格、用途等方面存在欺騙性宣傳的。3、補足商品數量;4、退還貨款和服務費;5、賠償損失。(1)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如果不能采用上述方式補救,消費者可要求經營者采用賠償損失的方式加以解決。(2)經營者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或者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