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定義
嫖娼,是指以金錢、財物為媒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的行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於金錢交易上的性關系。行為主體之間主觀上已經就賣淫嫖娼達成壹致,已經談好價格或者已經給付金錢、財物,並且已經著手實施,但由於其本人主觀意誌以外的原因,尚未發生性關系的;或者已經發生性關系,但尚未給付金錢、財物的,都可以按賣淫嫖娼行為依法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嫖娼行政拘留可以保釋嗎
1、嫖娼行政拘留是不可以保釋的,因為行政拘留是壹種行政處罰,屬於行政案件範疇;
2、保釋的法律術語是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壹種強制措施,所以不能運用到行政案件中使用;
3、但行政拘留期間因法定原因可以提出請假出所申請。請假出所的申請由拘留所提出審核意見,報拘留決定機關決定是否批準。拘留決定機關應當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12小時內作出是否準予請假出所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