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的國際合作
2014年年1月召開的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明確要求,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力度,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
截至2014年年7月底,我國已與51個國家簽訂含有刑事司法協助內容的條約,與38個國家簽訂了引渡條約,但主要集中在發展中國家,而官員外逃往往又把發達國家作為目的地。專家認為,以前壹些西方國家認為中國會判貪官死刑,從人權角度考慮拒絕引渡,讓貪官逍遙法外。中美之間還沒有簽訂引渡協議,這使得美國成為我國外逃貪官的後花園。
2014年8月26日,中美兩國商討在反腐敗領域進行更深入的合作。在剛剛閉幕的APEC第三次高官會及相關會議上,APEC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成立並召開了第壹次會議。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美國高級官員王曉岷近日表示,美中兩國在APEC第三次高官會及相關會上著重討論了反腐敗議題,並且都表達了在這壹問題上建立合作網絡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