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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研社杯”全國大學生英語辯論賽介紹

“外研社杯”全國大學生英語辯論賽介紹

 “外研社杯”全國英語辯論賽創始於1997年,每年舉辦壹屆,是目前國內規模最大、水平最高的英語口語賽事。2013年的第十七屆”外研社杯”全國大學生英語辯論賽由團中央學校部、全國學聯、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辦)主辦,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及中國教育電視臺承辦。歷經十幾年品牌積澱和不懈努力,“外研社杯”英語辯論賽的權威性、規模以及品牌影響力已被全國廣大的英語教師及在校大學生所認可,在高校中享有盛譽。十幾年來,已有累計1000余所高校精心培訓選拔優秀人才組隊參賽。

 1997-2001年,大賽初創時的規模僅限於邀請全國範圍內的8-16支高校代表隊直接參賽,比賽有幸邀請到時任英國駐華公使夫人,優雅的Lady Appleyard作為主持人。上海交通大學(微博)獲得首屆”外研社杯”冠軍。此後的幾年內,北京外國語大學、復旦大學和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分別奪得冠軍殊榮。決賽辯題涉及諸多社會關註熱點,如:

 1997年的 Examinations do more harm than good.

 2001年的 The opportunity cost of attending graduate school is too high for college students.

 隨著比賽名聲的迅速擴大,越來越多的學校渴望加入”外研社杯”參賽。地區預賽制度因運而生。每年全國開設6-8個賽區,每個賽區容納12支隊伍報名。如此壹來,參賽名額明顯增加,極大滿足了高校英語學習者的需求也鼓舞了大家的熱情。

 與此同時,外交部、教育部(微博)和文化名人也開始關註和出席”外研社杯”的總決賽。2002年,當時的英國駐華大使Sir. William Ehrman出席決賽並致辭;2003年,時任外交部翻譯室主任的張建敏先生和陽光傳媒集團總裁楊瀾女士參與了評判工作並為獲獎隊頒發獎杯。

 辯題的深度和廣度也與時俱進。如,

 2003年的Urbanization helps improve the quality of living.

 2004年的Nationalism is a positive sentiment.

 2005年, “外研社杯”大膽向國際化賽制邁出第壹步,轉制為全美大學生辯論賽的通用模式——美國議會制(American Parliamentary Style,也稱AP)。外研社經過4年的持續推廣和培訓,最終使廣大英語學習者熟悉了賽制、磨練了語言、鍛煉了思維!由此開始,被”外研社杯”贊助出國參賽的冠、亞、季軍隊伍,屢屢代表中國在各項國際和洲際辯論賽中獲得大獎!

 比賽也同時走上了商業化合作的道路。卡西歐(上海)有限公司、劍橋大學出版社等高端品牌先後成為”外研社杯”的贊助單位。大賽為合作夥伴儲備了優秀的人力資源,也將良好的企業形象植根於高校學子心中。

 辯題凸顯“議會制”本色,緊密貼合當代大學生所關註的時事和政策新聞。如,

 2005年的 This house believes that advertisement is a curse rather than a blessing.

 2007年的 This house believes that China should establish English as an official language.

 為使“外研社杯”辯論賽與“辯論界的奧林匹克”——世界大學生辯論賽制度接軌,2010年經過大規模的賽前培訓,“外研社杯”更上壹層樓,采用”四隊辯論制”(British Parliamentary style,亦即BP 賽制)這壹世界最先進的賽制。至此,比賽的賽制和日程安排真正實現了國際化,並將長期保持下去。

 “外研社杯”繼續獲得外交部、英國駐華使館的大力支持。前外交部長李肇星先生親臨總決賽現場並致辭,肯定了英語辯論在口語學習和思辨能力培養方面的重要性和實用性。廣大的英語辯論愛好者極受鼓舞!

 這些年來,大賽成為優秀大學畢業生的搖籃。許多“外研社杯”出身的優秀辯手,如今已奮鬥在大公司、大企業的壹線崗位上。外交部、歐盟商會、《環球時報》、路透社……都能見到辯手的身影。今年,“外研社杯”將更加強調人才儲備和培養,繼續以社會發展為己任,貢獻力量!

  BP規則

 第十七屆全國大學生英語辯論賽BP賽制介紹

  1. 辯論隊

 每輪英國議會制辯論比賽中有4支辯論隊同場,每隊2人。支持辯題的隊伍稱為”正方”,駁斥辯題的隊伍稱為”反方”。正、反兩方分別由兩支隊伍構成,並分別發表開篇陳述和總結陳詞。每壹支隊伍都需要與另3隊進行競爭,最後決出1至4名。

  2. 選手發言順序

 每位選手都應按以下順序進行發言:

 發言者發言者的稱呼發言時間

 正方開篇陳述第壹辯手“首相”或”正方領袖”7分鐘

 反方開篇陳述第壹辯手“反方領袖”7分鐘

 正方開篇陳述第二辯手“副首相”或”正方第二領袖”7分鐘

 反方開篇陳述第二辯手“反方第二領袖”7分鐘

 正方總結陳詞第三辯手(即正方二隊壹辯)“正方成員”7分鐘

 反方總結陳詞第三辯手(即反方二隊壹辯)“反方成員”7分鐘

 正方總結陳詞第四辯手(即正方二隊二辯)“正方鞭”7分鐘

 反方總結陳詞第四辯手(即反方二隊二辯)“反方鞭”7分鐘

  3. 發言計時

 每位辯手的發言的時間均為7分鐘。辯手提出”質詢”的時間應在第2到第6分鐘之間。”質詢”是指在對方發言時,針對發言者正在申述的論點提出的本方觀點。

 發言計時從辯手開始說話為始;所有必要內容(包括說明、介紹等)都在計時範圍內。計時人員將在以下時間點向選手示意:

 時間標示:

 第壹分鐘末 響鈴壹次(允許開始提出”質詢”)

 第六分鐘末 響鈴壹次(提出”質詢”的時間結束)

 第七分鐘末7:00 連續響鈴兩次(發言時間結束)

 超時15秒之後7:15 連續響鈴(發言緩沖時間結束)

 在連續兩次響鈴結束後辯手有15秒”緩沖”時間,在這段時間內允許選手總結已出具論點。”緩沖”時間內不允許出具新論據,在”緩沖”時間內提出的新論據可以被裁判判為無效。在”緩沖”時間後仍繼續發言的辯手將被裁判團扣分。

  4. 辯手角色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