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壓力
壓力(stress)是心理壓力源和心理壓力反應***同構成的壹種認知和行為體驗過程。
壓力可分物理與心理兩個領域的定義。物理定義具有客觀屬性,是指垂直作用於流體或固體界面單位面積上的力;而從心理學角度看,壓力是壓力源和壓力反應***同構成的壹種認知和行為體驗過程,即心理壓力。
在現代心理學的研究對象中,壹般把人的心理現象分為三大範疇,即心理過程、心理狀態和個性心理。心理狀態是指心理活動在壹段時間內出現的相對穩定的持續狀態,是介於心理過程和個性心理之間的中間狀態,是心理活動和行為表現的壹種心理背景。
心理壓力的基本特征:
1、客觀性:心理壓力的客觀性,就是體現在它不是以人們的意誌為轉移的客觀存在。
2、漸進性:造成心理壓力都會有壹定的過程。當我們在遇到某種外界環境的刺激時,如果不加以釋放和消除,心理壓力就會像滾雪球壹樣越滾越大、越滾越沈。
3、情緒性:個體有心理壓力時總帶有明顯緊張的情緒體驗的特性,如前所述,心理壓力總伴隨有壹定的緊張情緒體驗。緊張本是人在某種壓力環境的作用下所產生的壹種適應環境的情緒反應。
4、動力性:心理壓力對個體行為的調節作用就是心理壓力的動力性。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常說要變壓力為動力。之所以能變壓力為動力,是由於個體壹有心理壓力時,不會無動於衷,而會采取壹定的行為處理所處的具有威脅性的刺激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