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瑞的個人官司
繼北京市原副市長劉誌華受賄案在河北衡水中級法院壹審開庭後,其情婦王建瑞被控受賄壹案也在這裏開庭。 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告顯示,王建瑞受賄案件由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她被控罪名只有受賄壹項。被告人王建瑞在武警押運下,乘坐囚車到達衡水中院。王建瑞膚色白皙,身材苗條,雖已人過中年,但風韻猶存,身穿囚服的她精神很好,但頭發已經花白。
王建瑞現年48歲,曾是北京壹國企的工程師,後自己註冊建築工程公司並任法定代表人,曾攬得國家網球中心、曲棍球場及射箭賽場等奧運工程。而劉誌華曾任北京市2008工程建設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奧運場館及北京市奧運期間數百億美元的基礎建設項目。
在劉誌華受賄案中,根據衡水市檢察院指控,先後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690余萬元,其中濫用職權為其情婦王建瑞承攬工程,謀取巨額非法利益。
北京市副市長劉誌華受賄案庭審中,劉誌華當著妻子張淑蘭之面,承認與王建瑞“是情人關系”。
劉誌華主要通過其兒子張偉與情婦王建瑞收受賄賂。其中,劉誌華擔任北京市副市長期間,以中間人的身份幫助宣武區盤活壹個4億元的國企,收取回扣1%,***計400萬元,用於其情婦王建瑞註冊成立公司;劉誌華通過其子及情婦受賄住房3套,分別計價57萬元、90余萬元、100萬元,其中其兩套均置於其情婦名下,後壹套由其兒子收受,實際差價計27萬元;其情婦分別獲得壹個11萬元的金佛,壹只6.3萬元的手鐲和壹個7萬元的吊墜。
根據檢方起訴書顯示,上述財物賄款主要來自於北京的房地產公司,其中包括之前盛傳的首創集團與泰躍房地產公司。庭審結束。載著王建瑞的囚車在武警押運下緩緩駛出了衡水中級法院。與劉誌華相關的案件都放在衡水開庭。物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文中案也在衡水中院審理。張文中原任物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北京物美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006年11月13日因牽涉劉誌華案被警方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