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水安全四項指標
飲水安全四項指標是水質、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證率。
1、水質
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飲用水無明顯雜質、異色異味,或常年飲用無不良反應均為水質達標。
2、水量
居民生活用水量達到20升/人/日以上;對於水龍頭入戶且24小時連續供水,只要水龍頭能正常出水,可視為水量滿足要求:或在水龍頭入戶、采取定時供水以及水龍頭尚未入戶,但用水戶日常取水的水井、水窖或家中水缸等儲水設施有水並能滿足日常生活飲用水量的需求,也可視為水量滿足要求。
3、用水方便程度
對供水入戶的用水戶直接評定為達標:對未入戶的通過走訪調查,人力取水往返時間不超過20分鐘或取水水平距離不超過800m、垂直距離不超過80m評定為基本達標。
4、供水保證率
壹般地區不低於95%,嚴重缺水地區不低於90%。壹般地區存在壹年中連續18天以上未正常供水視為不達標。嚴重缺水地區存在壹年中累計36天以上未正常供水視為不達標。
飲用水的標準
1、不含有害物質,水中有許多對人體健康構成危害的生物和物質,比如細菌、病毒、重金屬、有機物和壹些致癌物等。飲用水及生活用水不應含有有害物質。
2、含有適量的有益物質,健康的水中應該含有適量的礦物質,因為人體內的新陳代謝需要礦物質的參與。
3、呈弱堿性,正常人體體液健康狀態下的PH值約為7.35-7.45,呈弱堿性。弱酸性體液是癌細胞滋生的溫床。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飲用水水質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