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劇血族中為什麽人類隊伍不直接殺了血族?
根據《聖經·創世紀》所載:該隱對上帝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妳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妳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上帝則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上帝就給該隱立壹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該隱創造了第2代的吸血鬼,而2代吸血鬼有13個後代。這第3代正是諾亞大洪水的幸存者,它們建立了13個大氏族,後來叛變並滅了第2代吸血鬼。古代的第3代號稱擁有能與神相比的力量。而在《血族》裏,吸血鬼的血脈估計已經到達第13至第15代甚至還要多了。
在中世紀以前,吸血鬼成員由於擁有特殊異能和不死之軀,通常可以成為壹方霸主,甚至互相爭權並造成壹般人的恐懼。直到十四世紀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審判所確知吸血鬼的存在,隨即大肆進行捕殺。雖然吸血鬼擁有異能,但是任何壹名吸血鬼都無法同時阻擋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脅。於是吸血鬼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機。為了因應惡劣的局勢,當時的幾個吸血鬼氏族(約為第6代至第8代)不得不進行結盟,於是產生了秘隱同盟(Camarilla)。這是由七個氏族所組成的盟派,也是至今較大的盟派。秘黨創立之時立下了嚴格的誡律傳統(SixTraditions),要求盟派中的後世吸血鬼永遠遵行,後來也成為全體吸血鬼的***同誡律。整個誡律傳統的最高宗旨,就是規定吸血鬼必須隱匿於人類社會中,絕對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導致吸血鬼生存的危機,這就是“避世”戒條的的由來。
秘黨之外的另壹個盟派是魔黨(TheSabbat)。雖然每個氏族都可以加入魔黨,但主要是由兩個氏族所控制。魔黨是卡瑪利拉的宿敵,他們以恐懼、武力和威脅作為統治方式,傳說魔黨會將新加入的吸血鬼活埋,造成其恐懼,並再以儀式和血系(BloodBound)加以控制。魔黨還將人類視為低等動物,隨意驅使殘殺。秘黨成員通常稱呼撒霸特為“黑暗之手”。
簡單點說,秘黨人數較多,是主張和平但是容易被人類殺死的,魔黨是崇尚血腥暴力,人數較少,但不容易為人類所加害。
另外,被吸血鬼吸食過的人可能死亡,但是並不會變成吸血鬼。如果壹個吸血鬼打算令壹名人類變成吸血鬼,必須將自己的血液給予對方。被吸食者接受吸食者的血液,兩種血液融合才有可能變成吸血鬼。這種血液融合的現象會帶給被吸食者以完全奇妙的感受,這個過程被成為“初次擁抱”(TheEmbrace)。在初擁之後,被吸食者即變成吸食者的後裔,按照誡律,吸血鬼不能隨意發展自己的後裔,而且壹名吸血鬼必須為自己後裔的行為負責。
《血族》裏的吸血鬼基本沒有違犯誡律,所以在誡律生效的同時,上帝給予吸血鬼不死身的權益也在生效。《血族》裏的吸血鬼,從其乖戾的行為來看,是屬於魔黨。魔黨是很不容易殺死的,而且殺死吸血鬼的人會遭到報應,我想這是他們不直接殺了血族的原因之壹。
事實上,吸血鬼的傳說源自於圖騰崇拜。最早的圖騰崇拜,就是太陽。對於篤信宗教的人來說,教義高於壹切。宗教人士所認定的道理,說實話,真的跟普通人有很大的區別。教義引導他們認為,什麽樣的懲罰是最重的,那就完全按照教義來執行。普通人所認知的處理手段,相比教義,是要瞠乎其後的。
教義認為,對吸血鬼最大的懲罰就是讓他們見不得光。或許,人類隊伍也知道這樣不能徹底結束災難,但是由於教條的拘束,在沒有達到萬不得已的情況下,篤信宗教的人,仍然以教義為先決條件,甚至明知道這是迂腐的行為也要去做,不惜為自己埋下後患。
吸血鬼呵~
他們可以擁有美麗的容貌,可以擁有強大的力量,可以擁有永恒的生命,但卻失去了沐浴陽光的權利。
他們獲得了永生,失去光明的永生。
這僅僅是從比較正統的角度來說。畢竟《血族》裏到處有“生化危機”和“X檔案”的影子,它不像正統的血族篇章,恢宏如史詩巨著,有嚴謹的風格和縝密的邏輯,經得起推敲。相比電視劇或故事,真正的血族故事可能更像壹部歷史,處處分明並且帶有強烈的宗教階級色彩。而電視劇算是正統血族篇章的的拓展,並且給了觀眾多種選擇,壹是從故事中尋找彩蛋,再就是,正是由於電視劇跟正統篇章在很多地方有明顯的差異,才使得更多人有“不按常理出牌”的感覺。正是因為遠離正統篇章的刻板,所以,沒人能肯定接下來到底會發生什麽樣奇葩的情節。這大概也是追劇的樂趣之壹吧。
順便,我壹直覺得,現在的科幻驚悚劇沒能創造以前《X檔案》那樣的輝煌,主要是因為女角色還不夠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