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頭條為何被處罰?
4月4日消息今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澱分局對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今日頭條)開出行政處罰罰單。
處罰內容為:1.沒收廣告費***計235971.6元;2.處廣告費用3倍的罰款,罰款707914.8元。
值得壹提的是,不久之前,央視財經《經濟半小時》欄目曾報道,不斷接到觀眾的舉報:“今日頭條”發布虛假廣告,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並且只有在二三線管得松的城市,“今日頭條”才會大量刊登違法廣告。
隨後,今日頭條方面回應稱,央視報道涉及的違規廣告已被立即下線,相關廣告主賬戶已被永久封停,並被列入誠信黑名單;報道中涉及的南寧代理商已被永久終止壹切合作。
北京工商對今日頭條行政處罰 沒收廣告費並處3倍罰款財聯社4月4日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澱分局近日對今日頭條違規廣告作出行政處罰,沒收廣告費***計235971.6元,並處廣告費用3倍的罰款,罰款707914.8元。小財註:央視財經頻道《經濟半小時》近日播出《“今日頭條”廣告裏的“二跳”玄機》,稱為謀求利益,今日頭條廣告發布暗藏玄機,二次跳轉引誘消費者步入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