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供貨協議(合同)怎麽寫啊?
石材購銷合同
甲方:A
乙方:B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壹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合同。
壹、貨物明細:
XXX石材,單價4000元/ M3,數量 150 M3
XXX石材,單價4000元/ M3,數量 350 M3
二、合同總值為人民幣2,000,000.00元。 (大寫人民幣 貳佰萬元整 )
三、付款條件:
1.合同預付款為合同總額的 30 %即人民幣 陸拾萬 元於合同簽訂之日支付。
2.貨物到達現場甲方驗收合格後當日支付 70 %即人民幣 壹佰肆拾萬 元。乙方同時給予正式發票和質量保證函。
四、交貨條款:
1.交貨日期:於支付訂金之日起 30 日交貨。即
年
月
日。
2.交貨地點: ZZZ
五、糾紛解決方式:
1. 合同壹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3. 壹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後不能解決時,應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或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