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食品的評價包括哪些方面
功能性食品的評價包括毒理學評價、 功能學評價和衛生學評價。
功能性食品也稱為保健食品,是指壹類具有特定營養、保健功能的食品,作用在於調節特定人群的機體功能。
功能性食品具有特定的、明確的,而且經科學驗證的營養保健功能,適用於不同的特定人群,按功效不同可分為增強體質的食品(奶制品、蜂產品、魚肝油)、恢復健康的食品(β-葡聚糖、番茄紅素、大豆異黃酮)、延緩衰老的食品(維生素E、姜黃素、膠原蛋白)等類型。
功能性食品符合要求
1、無毒、無害,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
2、其功能必須是明確的、具體的,而且經過科學驗證是肯定的。同時,其功能不能取代人體正常的膳食攝入和對各類必需營養素的要求。
3、功能性食品是針對需要調整某方面機體功能的特定人群而研制生產的。
4、它不以治療為目的,不能取代藥物對病人的治療作用。
功能性食品的範圍更廣,如按照功能分類可以分為補充營養素、抗氧化、具有調節功能等類別,根據有效成分及營養價值可分為功能性的碳水化合物、功能脂類、植物性的化學成分、益生菌等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