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關在履行的職責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關在履行的職責包括負責食品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實施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查處生產、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它質量違法行為。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政策規劃。
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分級負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負責全省食品行政許可的監督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
主要職責
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壹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監督實施全省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標準、分類管理制度。
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研制、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等管理規範,監督檢查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註冊工作。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推動完善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指導監督執業藥師註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