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當事人配合建築工程審價的義務的方法是什麽
法律分析:1、質證。在審價中,如何審價部門僅對針對工程現場,根據相關定額進行審價,或許不需要在審價前進行證據質證。但事實上,在多數情況下,審價部門會不可避免地會使用壹些涉案資料,如施工圖、竣工圖、零工單、材料款確認書、人工機械單價確認表、工程設計變更指令等等。2、 舉證。在審價也存在壹個舉證的問題,也就是到底由誰負有責任提供相關審價資料。從形式上應當由法庭或仲裁庭、審價部門、各方當事人以開庭形式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審計法》
第十六條 審計機關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第二十二條 審計機關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