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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通知存款計息規則

七天通知存款利息計算是按照固定利息原則,壹般來說七天通知存款的利息為1.1%,可能有些銀行不同,但利率普遍不高。計算公式為:本金×收益率÷360天×7天。比如存10萬元,7天的收益為(10萬×1.1%)÷360×7天=21.39元。

七天通知存款起存金額為5萬元,需壹次性存入,可全部或壹次性支取,可多次支取。

七天通知存款利率低,並不適合作為長期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是通知存款的壹種,通知存款是壹種不約定存期、支取時需提前通知銀行、約定支取日期和金額方能支取的存款。七天通知存款,需要提前七天向銀行發出支取通知,並且存期最少需七天。個人通知存款(七天)按如下規定計算利息:已辦理約定支取手續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內(7天通知存款為7天,1天通知存款為1天)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內不計息;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留存部分高於最低起存金額的,從原開戶日計算存期;留存部分低於起存金額的予以清戶,按清戶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利息=取款金額×實際存期(天)×利率÷360。

七天通知存款支取註意事項:

1.七天通知存款對應的利率是按7天為壹整個周期計算的,如果實際存款天數並非7天整數倍,那麽不足7天部分是按活期利率計算的。

例如投資者存入10萬元七天通知存款,持有滿6天後取出,那麽這6天全部按活期利率計息。如果持有滿8天後取出,那麽有7天按七天通知存款利率計息,超出的1天也僅按活期利率計息。

2.七天通知存款要提前7天告訴銀行,否則違約支取部分將按活期利率計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二十九條 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

對個人儲蓄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