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模仿短視頻制爆米花離世,視頻制作者、平臺和監護人,責任該歸誰?
大家都吃過爆米花,但聽說過爆米花會炸傷人嗎?前不久,有兩名女孩在家模仿網紅博主用易拉罐制作爆米花時,不慎被炸燒傷,其中壹名女孩已因傷重離世。今天就給大家講講關於“危險視頻”的那些事8月22日,山東棗莊14歲女孩小哲與鄰居家的小孩模仿“易拉罐自制爆米花”的視頻,點燃了家中90多度的酒精,導致爆炸,兩女孩均被燒傷。小哲特重度燒傷面積達96%。9月5日,小哲因感染過重不幸離世。
那麽,對於此類危險視頻,視頻發布者和平臺是否應在視頻中加入安全提醒?此次事件視頻發布者和平臺又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女孩的家長是否也負有責任?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
高級合夥人王貝貝律師表示:
首先,目前對於“危險視頻”並沒有標準的規範加以明確。而危險,是指某壹系統、產品、設備或操作的內部和外部的壹種潛在的狀態,其發生可能造成人員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作業環境破壞的狀態,還有是壹些機械類的危害。而危險視頻,則可以理解為涉及或可能引發危險的視頻。
其次,是關於“危險視頻”中是否應當加入安全提示的問題。《音像制品管理條例》第三條第2項規定了音像制品禁止載有“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且此類“危險視頻”不可以進行錄制、傳播、出版、復制等行為。“危險視頻”由於存在引發危險的可能性,因此視頻的制作者負有提示風險、警戒模仿的義務,而平臺也負有對於危險視頻進行基本審查的義務。因此視頻制作者應當在視頻中加入安全提示,未加入安全提示的,平臺不應審核通過,或應告知視頻制作者添加安全提示或由平臺自行添加。既然視頻的制作者與平臺負有進行安全提示的義務,若此二者明知視頻存在危險卻沒有進行相關的安全提示,即是存在過錯,因此造成損害的,構成侵權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如若視頻制作者和平臺已經完全盡到自身的註意義務,則對於損害結果不存在過錯,也就無須承擔責任。
最後,對於此次事件,無論視頻制作
者與平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監護人的責任都是無法避免的。監護人對監護對象負有監護責任。而此次事件中,兩個小姑娘壹個12歲,壹個14歲,均屬於未成年人。從壹般理性人的角度理解,使用酒精燈制作爆米花這樣的行為具有相當的危險性,家長應當避免或制止這樣的行為,但卻放任兩個未成年人進行危險活動,主觀上存在過錯,行為上未履行監護責任,發生了燒傷結果,且燒傷結果與未履行監護責任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系,所以女孩的父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