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壹事件介紹。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澱分局接到壹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澱區壹酒吧內與李天壹等人喝酒後,被帶至壹賓館內輪奸。2013年3月7日,李天壹等人因涉嫌輪奸已被依法批捕。7月8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天壹等人涉嫌強奸壹案向海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3年8月28日上午9時30分,李天壹等人涉嫌強奸壹案在海澱法院第17法庭正式開庭審理。
2013年11月27日9點,李天壹案,在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壹區西中法庭依法公開宣判。二審裁定駁回上訴人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評價:李某某強奸案壹經媒體報道,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註。社會各界通過網絡、報紙、電視等平臺發表了對於本案的觀點,網友們在微博、論壇等各種平臺上發表自己的觀點,在這些觀點中占據壓倒性的是:李某某必須重判,若不重判,那就是褻瀆國法、正義的失敗等。
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消息,北京市壹中院今日對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上訴壹案進行公開宣判。二審裁定駁回上訴人的上訴,維持原判。
海澱法院9月26日上午對該案進行壹審宣判。法院以強奸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壹審宣判後,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訴。19日上午9時許,該案二審在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審理,庭審持續了12小時以上。
二審庭上,上訴人李某某的辯護人仍堅持無罪辯護,李某某及其母夢鴿表示同意辯護人意見。另外壹名上訴人王某的辯護人也堅持無罪辯護。
其他3名原審被告人均當庭表示堅持壹審庭審時的供述意見。除魏某某(兄)的辯護人請求法庭予以改判,宣告緩刑外,其余2名原審被告人的辯護人均對壹審判決結果不持異議。被害人楊女士的訴訟代理人田參軍律師表示,認可壹審判決,建議二審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