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建設安全“三同時”申報審批和驗收難度有多大?
壹、部門名稱
天津市大港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新建、改建、擴建)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及竣工驗收
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安全生產法》
《天津市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四、申請行政許可需具備的條件
本區受理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1.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法律和法規;2.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五、行政許可數量規定要求
無數量要求
六、申請書文本和示範文本(略)
七、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
申請辦理《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的單位時,應提交下列申請文件、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壹)
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表》壹式五份;
2.可行性研究報告;
3.安全預評價報告書;
4.安全設施設計資料。
(二)安全設施“三同時”竣工驗收;
1.驗收申請報告;
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三同時”驗收表》壹式五份;
3.主要安全設施特種設備檢測檢驗報告(復印件);
4.施工單位資質證明材料;
5.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的有關資料;
6.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書;
7.安全規章制度,應急預案。
八、收費依據及標準
無收費(外聘專家現場審查費按照國家規定收取)。
九、辦理程序
1.申請事項不屬受理規定範圍的,即時出具《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並告知申請人理由或告知向其他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當場或5日內書面壹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出具《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申請受理通知書》。
4.經材料審查、現場核查,報主管領導審定,出據《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審查意見》。
十、辦結時限
對受理的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竣工驗收)申請,每個階段的辦事期限為20個工作日(不含現場審核時間)。需要延長時,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可順延不超過10個工作日,並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建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