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第壹因懷孕未做胸透不被錄取,學校這麽做妥當嗎?
河南的許女士經歷了壹件很糟心的事情,她努力了大半年在教師招考考試中取得了第壹名的好成績,但是她卻沒有被學校錄取,因為許女士因為懷孕所以未能做胸透,學校就是以這個理由拒絕錄用許女士,站在公平公眾的角度來說,學校這麽做不妥當,主要要以下幾個原因。
壹,學校沒有理由拒絕錄用孕婦
我們都知道每個人都有平等就業權,平等就業權是孕婦壹個非常重要的權利,?與其他勞動者相比,孕婦的平等就業權更應該受到保護。任何人任何部門不能因為女性懷孕了就剝奪女性的平等就業權,顯然學校這種行為明顯剝奪了許女士的平等就業權,許女士可以向有關部門起訴學校,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按照學校的說法,他們之所以這樣決定是因為去年招考了太多孕婦,導致人員不夠,所以才會決定不錄取孕婦,但是這也不是拒絕錄用許女士的理由,學校方面並沒有提前發出公告說明孕婦不予錄取,所以學校的這種說法我是不認可的,明顯就是事後才來算總賬,這對許女士明顯就很不公平,別人費了那麽大的心思,得到的卻是這樣的壹個結果,誰能受得了?
三,這種公開的招聘考試應該合理規範
我們都知道壹般的地區這種公開的招聘考試都會比較規範,都會在公告裏做出說明有招考的條件這壹欄,顯然許女士並沒收到通知說孕婦不能參加考試,那麽學校就沒有理由拒絕錄用許女士,我覺得學校方面這件事情做的太不妥當了,孕婦是壹個弱勢群體,我們不應該因為孕婦勞動力弱就歧視孕婦,希望學校方面能夠妥善的處理這件事情的後續,給許女士壹個滿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