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經濟政策包括三種
宏觀經濟政策包括三種如下:
法律分析:“宏觀經濟政策”是指國家或政府有意識有計劃地運用壹定的政策工具,調節控制宏觀經濟的運行,以達到壹定的政策目標。
宏觀調控是公***財政的基本職責,所謂公***財政,指的是為彌補市場失效、向社會提供公***服務的政府分配行為或其它形式的經濟行為。宏觀經濟政策體制的根本轉軌尚未完全實現,計劃經濟的影響仍然強烈存在,這不能不說是包括財政政策在內的宏觀經濟政策未能實現預期效果的關鍵原因所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履行下列職責:
(壹)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二)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三)按照規定審批、監督管理金融機構;
(四)按照規定監督管理金融市場;
(五)發布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和業務的命令和規章;
(六)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
(七)經理國庫;
(八)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九)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
(十)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十壹)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為執行貨幣政策,可以依照本法第四章的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第五條 中國人民銀行就年度貨幣供應量、利率、匯率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重要事項作出的決定,報國務院批準後執行。
中國人民銀行就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有關貨幣政策事項作出決定後,即予執行,並報國務院備案。
第六條 中國人民銀行應當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提出有關貨幣政策情況和金融監督管理情況的工作報告。
第七條 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依法獨立執行貨幣政策,履行職責,開展業務,不受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第八條 中國人民銀行的全部資本由國家出資,屬於國家所有。